香港的本地生产总值虽然由2011年的一万九千三百四十亿元,上升至2017年二万六千六百亿元,足足上升超过七千二百六十五亿元,平均每年增长6.26%;而政府财政储备亦已超过一万亿元。一个公平社会,劳资双方应各有所得。基层打工仔女参与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应该分享经济成果,促进社会共融。因此,最低工资委员会研究釐订新的最低工资水平时,除考虑通胀因素外,还要顾及经济增长和整体工资水平,以防止最低工资水平与社会脱节而变得越来越低。故工联会建议最低工资委员会在釐订新的最低工资金额的同时,除考虑打工仔女的生活开支及通胀因素外,亦须考虑促进社会共融与增加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元素。此建议不单可改善低下阶层打工仔女的生活,亦可以加强社会和谐,有利维持社会繁荣稳定。
最低工资增长与劳动力市场脱轨
参考政府统计处《2017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报告》,有关每小时工资分佈(港元)第五十个百份位数时,工联会发现由2011年至2017年的升幅,每年平均都有4.4%。惟反观最低工资的升幅却每年平均只有3.6%。由此可见,最低工资升幅脱离了大部分市民的工资增长,加剧了贫富悬殊的情况,变相增加社会不和谐与不稳定的因素。
最低工资僱员覆盖率已低至不足百分之一
根据政府统计处《2017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报告》资料显示,全港约有26,700名打工仔女赚取最低工资$34.5,只佔全港受僱人数约0.88%,不足百分之一。相较于2011年实施最低工资时有180,600名打工仔女受惠,足足少了153,900人;受保障人数佔所有僱员数目的比例,亦由6.4%大幅下降新闻稿至不足1%。由以上数据显示,可进一步推论,工资增幅与劳动力市场已脱轨,最低工资保障功能亦名存实亡。
最低工资水平应与综援有合理距离
综援是社会基本保障水平,为鼓励自食其力,最低工资水平应高于综援标准。然而,由不超过两名健全成人组成的家庭综援金额为$4,855,再加上租金津贴每月上限$3,695,一对夫妇合共为$8,550;惟以最低工资时薪$34.5计算,如基层打工仔女每日工作8小时,每星期工作六日,即$34.5乘8小时再乘26日,一个月工资合共只有$7,176,低于综援$1,374。
当然,基层打工仔女可以每日工作12小时,每星期工作六日,即每12小时再乘26日共312小时,每月工资都只得$10,764,这情况都只是高过$2,214。以上两个例子都可见,最低工资水平已失去了鼓励就业的功能,亦不能让最辛劳的打工仔女获得合理回报。
工联会建议最低工资应为$42.5
工联会认为2019年最低工资水平,不单不可让通胀削弱基层打工仔女的购买能力,而且还要让他们能与僱主共同分享经济成果,方可既防止工资过低,又能促进社会共融。工联会建议将最低工资水平设定于现时工资中位数的60%,即42.5元。以2017年时薪中位数68元为基础,并参考过去两年时薪中位数平均升幅4%推算,估计2018年时薪中位数将增至70.7元,以60%计算约42.5元。
再者,法定最低工资制度已实施多年,理应作出全面的检讨。工联会就此提出两项建议:一.最低工资水平应「一年一检」,以及必须因应劳动力市场工资提升的状况,以及通胀等因素等作出调整,令基层打工仔女能够分享合理经济成果;二.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宜确立一个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高的参考基准,包括以时薪中位数的60%,或覆盖劳动人口不少于15%等,作为每次调整讨论的参考基础,以减少劳资双方不必要的争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