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1997年回歸祖國,實施「一國兩制」,香港成為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居民對基本法的認識日漸加深,但對國家憲法卻一知半解。對於在香港特區已成功實行了超過20年的「一國兩制」,社會多提「兩制」,比較少討論「一國」這個前提。然而,香港回歸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是國家憲法下規定的體制,基本法是根據國家憲法制定的。要全面準確理解基本法,必須從國家憲法出發,明白兩者的關係,才能讀懂基本法內各條文的真正意義,對國家體制、對香港的位置有更準確的拿捏。今年的全國人大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國家領導人首次進行憲法宣誓,樹立憲法的權威地位。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喬曉陽日前訪港,出席「國家憲法高端論壇」時強調,憲法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呼籲香港社會各界正確貫徹落實基本法。
憲法是基本法的「根」和「源」
國家憲法第31條以及基本法的序言中,清楚說明了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源於憲法。憲法是基本法的「根」和「源」,在香港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基本法權威人士多次在公開場合釐清兩者的關係。故此,這些基本概念不難理解。
對於坊間一些刻意淡化「一國」,斷章取義空談「兩制」的謊話,我們除了要加以警惕,也要明辨真偽,用我們的智慧去終止這些顛倒是非的流言。有人認為,「基本法沒有明確規定必須擁護憲法,而基本法賦予香港市民言論自由,港人可發表有違憲法的言論。」這種說法是嚴重錯誤的。要知道,基本法的權力來自憲法,如果無限放大基本法賦予的權利,而不擁護憲法,就是「無大無細、不分莊閒」,在法理邏輯上也是說不通的。
憲法適用於全國,雖然香港實行的制度是根據基本法設立,憲法的條文並不全部在香港實施,但我們要留意的是,這些條文在香港仍有法律效力,尤其是在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等方面,都放在至高無上的位置。
2013/14年政改諮詢時,工聯會提出的行政長官選舉方案,建議所有報名人士均須表明擁護國家憲法,當時有意見認為,這是多此一舉、沒有需要,但我們堅持這個觀點,就是為了確立憲法作為香港特區及行政長官權力的根源,確保行政長官履行職責的法理及政治基礎。
履行憲法責任 維護國家安全
多年來,中央政府堅守「一國兩制」初心,尊重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作為香港市民,我們在法理上、道德上、對國家的感情上,也必須尊重及維護在中國內地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安全。近年「港獨」勢力抬頭,以「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作為掩飾,肆無忌憚挑戰國家政權,在社會上大肆「播獨」,敲響了香港在維護國家主權、國家安全的警鐘。
基本法23條立法已討論多時,社會亦早有共識,香港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盡快立法;教育局亦要及早在大、中和小學推行國民教育,提升年輕人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這是我們作為國家一部分必須要做的事。
過去20多年,我們在國家憲法確立的「一國兩制」下享受高度自治,未來,我們有責任增強憲法意識,履行憲法責任,確保「一國兩制」繼續成功實施,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
全國政協常委、香港工會聯合會榮譽會長林淑儀
刊於2018年5月4日《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