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世界上沒有人喜歡食藥,甚至期望不藥而癒,但病情通常都是愈來愈差,最終到無可救藥的地步。即如港獨思潮對香港有若毒瘤,足可以致命,危及國家主權、一國兩制、香港長期穩定發展的根本。
由於當年涉及《基本法》第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功敗垂成,令本地法律在禁止叛國和分裂國家這領域一直處於真空狀態。港獨分子藉民生問題煽風點火,打着「本土自決」的旗幟,再加上反對派政客包庇縱容,港獨主張由幾年前「擦着邊球」的發展,及至今天的明目張膽,梁頌恆及游蕙禎在立法會就職宣誓上公開宣獨辱華,就是當中最具體的表現,令人極為憤慨,已成為不是兩個議席的問題,而是大是大非的問題。
說到人大釋法,或者有人更希望及相信本地法庭可以處理梁游兩人的宣誓風波及其議員資格,而毋須人大釋法。這方向看起來不錯,但卻有以下若干的問題。
主權問題 不能打沒把握的仗
首先,法庭的裁決充滿不確定性,政府的司法覆核可能贏,亦可能輸。我必須強調梁游宣誓事件不單是議席的問題,也不是針對梁游兩人,是港獨勢力赤裸裸的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原則問題。如果讓他們堂而皇之走進議事堂,不單能擁有特區的憲制權力,他們也將仗恃《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保護,肆無忌憚的宣獨,讓那所謂「法理港獨」戰略邁出關鍵一步。面對國家主權的問題,相信作為負責任的政府也沒有退路,亦不能打沒有把握的仗。
其次,如只靠法庭裁決,不論結果如何,敗訴一方亦一定會上訴到底。如政府勝訴,梁游上訴期間,可以預期他們仍然自詡「民意授權」,就如這兩星期所發生的肆意衝擊議會,令立法會陷入癱瘓的狀態,無法處理民生問題;而議會外亦會繼續爭論不休,事件曠日持久,香港社會將付上極其沉重的代價。當經濟民生矛盾未能解決,又會再產生更多的政治衝突,沒完沒了。
保障一國兩制 完善港法治體系
人大釋法將可為法庭裁決給予更明確的指引,確保裁決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在合憲合法(基本法第158條)的大原則下,反而保障了香港司法制度,避免可能出現原訟庭裁決與人大釋法出現矛盾,而導致更多的爭議。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宣誓事件直接衝擊一國兩制的根基(基本法第1條、第104條),釋法是為了保障一國兩制,也是完善香港法治的體系。
形勢發展至今,始作俑者是梁游兩人他們的所作所為,也是反對派過去對港獨勢力的姑息甚至鳴鑼開道所致。中央下此重藥宣示最大的決心,就是為了堅決地向港獨說不,從憲政層面不讓港獨有任何空間,避免香港再受進一步的傷害。因此釋法不單不是洪水猛獸,更是苦口良藥,是此時此刻的最好選擇。
工聯會立法會(勞工界)議員陸頌雄
明報,觀點
20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