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工處資料顯示,由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30日,公營工程承建商透過輸入外地勞工的優化措施合共申請485名,而勞工處處長則運用酌情權批出405名輸入外勞的申請,其成功率達83.5%。惟本會從僱主部份工種申請,發現勞工處處長有把關不力的情況。
查26個優化措施工種中,有關本地焊接工的工作情況。據香港造船機電鋼鐵業總工會表示,今年6月28日有一間公司,原本安排45名焊接工上安全課程後,下午將會被安排繼續工作。惟公司代表於下午竟向工友表示,因地盤工作量不足需要即時解僱26人。而近期又有其他地盤,原有40多名工友開工,但期後有10多名工友被解僱。
在同一時段,有公司向勞工處要求協助,以$26,500月薪招聘本地工人。惟本地工人日薪為$1,400,每月工作26日則有$36,400,兩者每月相差$9,900。僱主此舉不單可製造有工無人做難招聘的假象,日後又可以以月薪$26,500作為申請輸入外勞的基數,從而減輕成本一舉兩得。
由以上兩個例子可見,本地燒焊工並沒有缺乏人手的情況,反之根據勞工處資料顯示,由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30日,僱主合共有20名申請,而勞工處處長運用權力輸入有14名,百分比竟達70%。
而這情況不單出現於26個補充勞工計劃中優化措施的工種,而其他建築行業工種亦有類似情況出現。又以橋樑構件設備電器技工為例,工會表示工友日薪為$1,080,如一個月工作26天則為$28,080。惟公司以月薪$22,500向勞工處要求協助招聘本地工人,這與本港工人薪酬每月相差$5,580。而有關公司期後亦以$22,500作為輸入外勞的條件。
由以上例子可見,勞工處處長把關不力,亦從未有向外界指出有關情況,以及制定一系列措施以防止僱主繼續運用這些掩眼法、故弄玄虛的方式輸入外勞。因此權委認為勞工處處長必須盡其責任做好把關工作,並避免僱主用勞工不足作借口,實為節省成本剝削本地工人就業機會。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唐賡堯
明報,觀點,A28
201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