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工处资料显示,由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30日,公营工程承建商透过输入外地劳工的优化措施合共申请485名,而劳工处处长则运用酌情权批出405名输入外劳的申请,其成功率达83.5%。惟本会从僱主部份工种申请,发现劳工处处长有把关不力的情况。
查26个优化措施工种中,有关本地焊接工的工作情况。据香港造船机电钢铁业总工会表示,今年6月28日有一间公司,原本安排45名焊接工上安全课程後,下午将会被安排继续工作。惟公司代表於下午竟向工友表示,因地盘工作量不足需要即时解僱26人。而近期又有其他地盘,原有40多名工友开工,但期後有10多名工友被解僱。
在同一时段,有公司向劳工处要求协助,以$26,500月薪招聘本地工人。惟本地工人日薪为$1,400,每月工作26日则有$36,400,两者每月相差$9,900。僱主此举不单可製造有工无人做难招聘的假象,日後又可以以月薪$26,500作为申请输入外劳的基数,从而减轻成本一举两得。
由以上两个例子可见,本地烧焊工并没有缺乏人手的情况,反之根据劳工处资料显示,由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30日,僱主合共有20名申请,而劳工处处长运用权力输入有14名,百分比竟达70%。
而这情况不单出现於26个补充劳工计劃中优化措施的工种,而其他建筑行业工种亦有类似情况出现。又以桥樑构件设备电器技工为例,工会表示工友日薪为$1,080,如一个月工作26天则为$28,080。惟公司以月薪$22,500向劳工处要求协助招聘本地工人,这与本港工人薪酬每月相差$5,580。而有关公司期後亦以$22,500作为输入外劳的条件。
由以上例子可见,劳工处处长把关不力,亦从未有向外界指出有关情况,以及制定一系列措施以防止僱主继续运用这些掩眼法、故弄玄虚的方式输入外劳。因此权委认为劳工处处长必须尽其责任做好把关工作,并避免僱主用劳工不足作借口,实为节省成本剥削本地工人就业机会。
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主任唐赓尧
明报,观点,A28
201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