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及財爺分別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對職業安全政策上,可謂沒有「建樹」。特首雖在去年《施政報告》用了85字高度概括職業安全政策,但只是曇花一現,今年的《施政報告》「職業安全」一詞已「失去蹤影」。2014年,對職業安全情況,是悲慘的一年。本港錄得三十多宗致命工業意外,大部分來自建造業工程,其中有多宗意外主因是趕工導致的。今年《施政報告》用了較多篇幅在房屋土地、改善民生政策,職安委同意住屋需求重要,但是工友的性命何嘗不重要?
多為趕工致意外
港鐵去年已公佈多項基建工程將會延誤,出現「齊齊上馬,齊齊延誤」情況。每項工程施工期既急且趕,承建商為求盡快完成,而對建築工人未能提供最基本應有安全措施,也未能為工友提供一個合理施工期,管理人員為追趕受天雨或其他因素而導致的拖延「工期」,往往忽略工業安全。我們認為勞工處與承建商有責任檢討各項基建及樓宇施工期所需時間,重新訂立合乎職業安全施工期,確保工人有足夠時間進行施工,給予工人充足休息時間,避免因工時過長而導致工業意外發生。
如果多項基建工程處於同期趕工階段,將令到已緊絀的建造業勞動力情況不斷惡化,特首在《施政報告》中用了3段篇幅分析現時技術工人短缺問題,提出輸入外地技術工人的理據,改善本地工人不足情況。我們堅決反對擴大輸入外勞,打爛本地工人飯碗。擔心輸入外勞後,工業傷亡情況將更為嚴重。政府放寬輸入外勞政策,這批外勞是否真正接受職安健培訓?是否具備職業安全意識?很多僱主看穿外勞為保飯碗,往往「搵命搏」,萬一外勞在沒有安全措施提供情況下工作,遇上意外,他們的醫療費用,是誰負責?
另外,我們認為勞工處落後而被動的安全管理制度,直接導致工業意外回升原因。勞工處官員現時處理工業傷亡調查,存着「為做而做」心態辦事。當工業意外發生時,勞工處只派員調查事件,在指定限期內發出「安全警示」,交代勞工處已經處理問題,往往指出遇事工友錯誤,如何違反勞工處所制定指引。但是,在指責工友如何沒有「熟讀」指引外,勞工處是否將指引進行重新檢討,及了解工業事故的真正背後原因?勞工處官員將「行之有效」指引奉為「天書」,但是大部分已過時,未能真正反映現時工友施工環境。我們已從不同渠道向勞工處反映,要求定時更新安全指引,與時並進,符合現時工地施工環境情況及行業特性。
應定時更新安全指引
財爺剛在《預算案》公布有六百多億財政盈餘,加上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委員會近年因建築工程開展而累積大量盈餘,為何政府不為全港打工仔女着想,改革現時傳統的職業性補償制度?我們近年在不同場合,公開要求政府盡快落實設立「中央職業保險補償基金」制度,目的是保障全港打工仔女(包括「自僱」、「假自僱」及「散工」),由於他們的工傷權益不獲現行《僱員補償條例》保障,萬一遇上工傷意外,經濟便即時陷於拮据;同時,工友沒有得到妥善、合適的職業復康服務。因此,我們強烈要求政府,設立「中央職業保險補償局」,承擔提供職業工傷補償、為從事高危行業購買勞工保險,及負責工傷個案管理等三項功能。另外,政府除承擔補償受傷工友的功能外,亦要為受傷工友提供「復康後再就業」。
最後,我們希望特區政府能夠在日後施政方針上,加入更多關顧打工仔女職業安全元素,解決存在多年的問題,以顯示貼近民情。我們認為改善職業安全健康情況,應是政府、僱主、僱員的共同責任,有效減少工業意外發生,減低職業病風險,得益的是整個社會。希望特首在未來施政時,除了留意住屋需要外,亦必須審視現時職業安全健康制度,保障工友的安全及權益。
工聯會職業安全健康委員會
星島日報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