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料到本來全城期待而溫親洋溢的侍產假立法,竟變成泛民主派的一場政治Show,成為泛民黨派抹黑工聯會的機會!民主黨的黃碧雲議員早前投稿所說的啟示,莫過如此。時歷工聯會八年爭取後,在2013年勞方走進「談判桌」——在勞工顧問委員會的平台,與資方商會談判侍產假立法內容時,就已經背負談判結果的得失,三天侍產假的談判成果,得者,僱員可盡快享有侍產假,並可以真正落實一項新的家庭友善福利項目法例;失者,則是與理想的七天有一段距離;勞方代表不接受談判成果,則再拖磨多不知何年何月才有進展,沒有人能保證。
一般來說,有關於勞工的法例訂立或修訂,政府慣常在勞顧會達到共識後才會真正展開法例草擬工作,再往立法會呈交法例草案。勞顧會取得共識是立法的第一步,亦是藉此獲得立法會的商界和勞工界議員對草案投票支持的保證,確保法例有機會通過!
三天侍產假談何容易
如果政府在沒有勞顧會共識下(即勞資其中一方反對),自行呈交修訂草案,則是繞過勞顧會機制。誰能保證未經諮詢勞資雙方的法案,獲得立法會多數議員的支持呢?勞工立法獲通過,談何容易!
追本溯源,當今次三天侍產假原議案在立法會二讀和三讀時,大家要思考為何來自商界的議員,並沒有投下反對票呢?理論上,他們是代表僱主利益,若認為不應有新嘗試,應該投反對票,以向商界選民交代!事實上,他們支持草案並不因為法案是由行政當局呈交,而是由於這法案由勞顧會通過談判取得共識,這正是尊重機制和共識的表現。當立法會有任何修正案有別於勞顧會共識時,商界議員固然反對,而參與談判的勞方團體的議員如若贊成,則等同自廢勞顧會平台,也自毀談判機制和談判成果!當勞顧會消失,筆者想問如何改善勞工福利呢?如何有平台處理緊接的非全職僱貝保障、統一勞工假期等訴求呢?倘他日,政府想收緊勞工權益時,誰把第一道關呢!一九四○年代以後,勞顧會成員開始由選舉產生,地位和歷史應受到尊重。
民主黨不為勞工權益
因此,民主黨提出的修正案是無本生利,他們並無責任,也無本領游說其他議員(尤其是商界)支持他們的修正案,他們志在借修正案之機會,抬高自己,踩低對手。事實上,他們對自己修正案的重視也不甚了了,投票表決「七天侍產假」修正案時,民主黨竟有一半議員不在席投票,重視程度實在可見一斑!因此,修正案無非是政治Show,政黨在埋尾大力爭取,罔顧勞顧會機制和歷史沿革,爭取不了就推說別人之過、政府之錯云云;過程最終讓打工仔抹一把汗,令侍產假差點難產。未來的時間,我們應該聚焦侍產假實施情況後,勞資雙方所得的好處和微不足道的成本,再游說商界增至七天,這才是正道。勞工權益如果靠黃碧雲這樣的議員,以做Show才爭取,以後就讓她來為廣大的三百多萬打工仔女去打拼吧!看看能否每每在立法最後關頭,增加所謂的道德叫價就可以成事呢?
鄧家彪
立法會勞工界議員
(本文登載於星島日報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