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8」工作模式,即8小時工作、8小時休息、8小時個人時間,保持工作與生活的平衡,保護僱員的身心健康。長時間超負荷工時和工作量會引致工作倦怠,健康也會出問題。香港是以長工時著稱,「全球過勞城市」排名第二。「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健康是一切的基礎,健康的僱員、積極正面的勞動者隊伍,也是經濟發展社會建設的「本錢」。維護僱員身心健康,符合社會共同利益。
僱員精神健康關乎社會經濟效益。世界衛生組織評估,積極應對精神健康問題,生產力可獲得正向的收益,反之亦然。香港職安局於2020年發布的調查顯示,2018年香港因工作壓力導致缺勤、假性出席造成的總體經濟損失,高達59.7億元至79.6億元。
立法預防職場精神健康風險
保障僱員精神健康能減輕公共醫療壓力,維護社會和家庭和諧穩定。香港大學醫學院預測,香港十年內抑鬱症疾病負擔持續,年均醫療成本超過25.1億元。立法會秘書處研究顯示,香港有300多萬名僱員,當中有27%的僱員有因工作壓力引致焦慮、抑鬱等精神健康問題出現,患病比率遠高於全球的16%平均值。此外,僱員除了職場身份之外,亦要擔當父母、子女和伴侶的角色。據統計,2023年香港有27.9%的全職僱員每周工時達48至59小時,有8.1%達60小時及以上,超長工時變相剝奪僱員在家庭的角色。
保障僱員精神健康是「以人為本」的價值追求。《世界精神衛生報告》明確將精神健康列入基本人權。思考如何通過立法保障僱員的精神健康,也是思考如何重構職場中「人」的價值,僱員應是被尊重的「生命主體」。
自互聯網普及應用以來,已引發隱形工作、離線權等問題,第四次工業革命勢必要調整新的勞動關係,科技進步的目的不是為了淘汰勞動力,而是要解放勞動力,而解放勞動力也是釋放勞動力。良性循環不能只靠倡導,必須從立法做起。絕大多數人淪為科技的奴隸,還是受益於科技進步,減少勞動時長、提升勞動價值,值得大家思考。
保障僱員精神健康的立法,固然具有較高複雜性,在實際操作層面,可以嘗試做以下探討。
首先,立法宜聚焦於管理可預見的職場精神健康風險,在僱員未出現心理問題時便進行風險預防,更能切實保障僱員的精神健康。
改變職場文化 減低工作負荷
事實上,不少經濟發達國家也進行相關立法,例如澳洲聯邦政府就十分關注當地在職青年的精神健康,規定僱主須減少精神健康風險以保障僱員的精神健康。這些風險包括工作量過大、缺乏支援、職場欺凌和性騷擾等。此外,英國也有3項與精神健康有關的主要法例,包括《1974年工作健康與安全法 》、《1999年工作健康及安全管理規例》及《2010年平等法》。這些法規要求僱主評估僱員面對的健康風險,包括精神健康問題,並採取合理可行措施,盡量消除這些風險。
對於職場中可預見的精神健康風險,可以從工作設計、組織文化、行業特性等方面識別。在工作設計上,將長期超時工作、任務量遠超僱員能力等不合理的工作負荷列為精神健康風險;在組織文化上,將上司或同事的持續貶低、語言暴力等職場霸凌行為、以加班時長與「忠誠度」掛鈎的加班文化、無晉升標準等模糊職業發展路徑等,列為精神健康風險;在行業特性上,需特別關注醫護人員、社工等高情感勞動行業,要求這些行業的僱主提供更多精神健康支援。
特區政府也需要同時強化反歧視法例,如將心理健康狀況納入「平等就業法」保護範疇,與種族、性別等並列。此外,法律還需要規定僱主不能因僱員有精神疾病而解僱,例如可參考英國對保障僱員精神健康的相關法例,為有精神健康問題的員工作出減少職責和縮短工時等合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