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8」工作模式,即8小时工作、8小时休息、8小时个人时间,保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保护僱员的身心健康。长时间超负荷工时和工作量会引致工作倦怠,健康也会出问题。香港是以长工时着称,「全球过劳城市」排名第二。「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是一切的基础,健康的僱员、积极正面的劳动者队伍,也是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的「本钱」。维护僱员身心健康,符合社会共同利益。
僱员精神健康关乎社会经济效益。世界卫生组织评估,积极应对精神健康问题,生产力可获得正向的收益,反之亦然。香港职安局于2020年发布的调查显示,2018年香港因工作压力导致缺勤、假性出席造成的总体经济损失,高达59.7亿元至79.6亿元。
立法预防职场精神健康风险
保障僱员精神健康能减轻公共医疗压力,维护社会和家庭和谐稳定。香港大学医学院预测,香港十年内抑郁症疾病负担持续,年均医疗成本超过25.1亿元。立法会秘书处研究显示,香港有300多万名僱员,当中有27%的僱员有因工作压力引致焦虑、抑郁等精神健康问题出现,患病比率远高于全球的16%平均值。此外,僱员除了职场身份之外,亦要担当父母、子女和伴侣的角色。据统计,2023年香港有27.9%的全职僱员每周工时达48至59小时,有8.1%达60小时及以上,超长工时变相剥夺僱员在家庭的角色。
保障僱员精神健康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世界精神卫生报告》明确将精神健康列入基本人权。思考如何通过立法保障僱员的精神健康,也是思考如何重构职场中「人」的价值,僱员应是被尊重的「生命主体」。
自互联网普及应用以来,已引发隐形工作、离缐权等问题,第四次工业革命势必要调整新的劳动关系,科技进步的目的不是为了淘汰劳动力,而是要解放劳动力,而解放劳动力也是释放劳动力。良性循环不能只靠倡导,必须从立法做起。绝大多数人沦为科技的奴隶,还是受益于科技进步,减少劳动时长、提升劳动价值,值得大家思考。
保障僱员精神健康的立法,固然具有较高复杂性,在实际操作层面,可以尝试做以下探讨。
首先,立法宜聚焦于管理可预见的职场精神健康风险,在僱员未出现心理问题时便进行风险预防,更能切实保障僱员的精神健康。
改变职场文化 减低工作负荷
事实上,不少经济发达国家也进行相关立法,例如澳洲联邦政府就十分关注当地在职青年的精神健康,规定僱主须减少精神健康风险以保障僱员的精神健康。这些风险包括工作量过大、缺乏支援、职场欺凌和性骚扰等。此外,英国也有3项与精神健康有关的主要法例,包括《1974年工作健康与安全法 》、《1999年工作健康及安全管理规例》及《2010年平等法》。这些法规要求僱主评估僱员面对的健康风险,包括精神健康问题,并採取合理可行措施,尽量消除这些风险。
对于职场中可预见的精神健康风险,可以从工作设计、组织文化、行业特性等方面识別。在工作设计上,将长期超时工作、任务量远超僱员能力等不合理的工作负荷列为精神健康风险;在组织文化上,将上司或同事的持续贬低、语言暴力等职场霸凌行为、以加班时长与「忠诚度」挂鈎的加班文化、无晋升标准等模煳职业发展路径等,列为精神健康风险;在行业特性上,需特別关注医护人员、社工等高情感劳动行业,要求这些行业的僱主提供更多精神健康支援。
特区政府也需要同时强化反歧视法例,如将心理健康状况纳入「平等就业法」保护范畴,与种族、性別等并列。此外,法律还需要规定僱主不能因僱员有精神疾病而解僱,例如可参考英国对保障僱员精神健康的相关法例,为有精神健康问题的员工作出减少职责和缩短工时等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