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幻才是永恒,世上唯一不變—就是變化!針對法官判案爭議及要求司法改革呼聲不絕於耳,儘管司法界以司法獨立作護身符,但具體事例反映需改革已迫在眉睫。前年理大暴動案有逾200人被控暴動等罪,當中64人早前分三案提訊,分別排期至2023年開審,最遲一案料2024年才審結,即事發約5 年後才有結案機會,超長排期極之不合理,不能接受。
遲來的正義非正義。無論什麼案件,假如被告無罪而要等待這麼久,人生規劃打亂,受盡煎熬,是為不公義;若被告有犯罪,等候聆訊期間又可保釋,潛逃風險就愈高,越大機會逃避法律制裁。事實上,法庭判案除懲罰性,也要顧及阻嚇性,法律得不到及時彰顯,亦是不公義。
面對黑暴引發海量案件,雖然社會有聲音倡議,參照英國設特別法庭24 小時運作,加快處理相關案件,可惜因法律界的抗拒而觸礁。如果及時處理,懲治黑暴,彰顯法治,可能就不會有這麼多年輕人仿效,誤墮法網,陷入深淵。
要落實「一國兩制」,確保「愛國者治港」,位置越高權力越大者,對其愛國標準要求便應越高。以大律師公會為例,它是具公權力的專業團體,社會影響力大,其掌管者竟可持外國護照,甚至有外國政黨政治背景,絕對是重大國家安全隱患。另外,有報道指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年初退休卸任短短3個月後,加入英國一個大律師行以非駐所成員形式掛名執業,再次引發社會對其有否涉利益衝突,政治倫理上是否合適的爭議。
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礎,是「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保證。香港司法如何適應其回歸的政治現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對重要的司法職位、具公權力的團體主要負責人是否施加國籍限制,規定必須是中國籍,不能有外國的政治聯繫;創新司法運作,解決冗長的排期時間,及時彰顯司法公義;培養本地司法人才,落實「港人治港」等。這些已經暴露出來的問題,非常突出,非改不可。司法改革,迫在眉睫。
香港工聯會理事長黃國
刊於2021年5月6日《香港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