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幻才是永恒,世上唯一不变—就是变化!针对法官判案争议及要求司法改革唿声不绝于耳,儘管司法界以司法独立作护身符,但具体事例反映需改革已迫在眉睫。前年理大暴动案有逾200人被控暴动等罪,当中64人早前分三案提讯,分別排期至2023年开审,最迟一案料2024年才审结,即事发约5 年后才有结案机会,超长排期极之不合理,不能接受。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无论什么案件,假如被告无罪而要等待这么久,人生规划打乱,受尽煎熬,是为不公义;若被告有犯罪,等候聆讯期间又可保释,潜逃风险就愈高,越大机会逃避法律制裁。事实上,法庭判案除惩罚性,也要顾及阻吓性,法律得不到及时彰显,亦是不公义。
面对黑暴引发海量案件,虽然社会有声音倡议,参照英国设特別法庭24 小时运作,加快处理相关案件,可惜因法律界的抗拒而触礁。如果及时处理,惩治黑暴,彰显法治,可能就不会有这么多年轻人仿效,误堕法网,陷入深渊。
要落实「一国两制」,确保「爱国者治港」,位置越高权力越大者,对其爱国标准要求便应越高。以大律师公会为例,它是具公权力的专业团体,社会影响力大,其掌管者竟可持外国护照,甚至有外国政党政治背景,绝对是重大国家安全隐患。另外,有报道指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马道立年初退休卸任短短3个月后,加入英国一个大律师行以非驻所成员形式挂名执业,再次引发社会对其有否涉利益冲突,政治伦理上是否合适的争议。
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础,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保证。香港司法如何适应其回归的政治现实,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对重要的司法职位、具公权力的团体主要负责人是否施加国籍限制,规定必须是中国籍,不能有外国的政治联繫;创新司法运作,解决冗长的排期时间,及时彰显司法公义;培养本地司法人才,落实「港人治港」等。这些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非常突出,非改不可。司法改革,迫在眉睫。
香港工联会理事长黄国
刊于2021年5月6日《香港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