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住全球化對經濟生產工序,生產結構帶來的影響,僱主/ 公司的理財及人力資源管理思維開始改變,更改僱傭模式,改聘大量兼職、臨時工和假自僱職位,取代正規僱員的人手;令僱傭關係從長期、清晰、穩定及賦有保障,變成短期、不清晰、不穩定和欠保障的聘用模式。這些改變令員工容易遭受不公平和不合理對待,降低就業穩定性。近年本港兼職及合約工數目持續上升。大部分兼職和合約工主要集中在批發、零售、進出口貿易、飲食、酒店、社區、社會及個人服務業。
由於僱主和僱員的市場力量往往不平衡,僱主可以操控就業市場的職位供應數目,降低僱員的議價能力,令就業條件欠佳、低技術的勞動人口,被迫從事兼職、臨時工和假自僱人士的職位。另外,即使持有較高學歷及專業背景的勞動人口,亦面對非正規就業的問題。文職職位合約化,亦令員工無法享受如正規僱員一樣的權益待遇。僱主向員工內化,假自僱模式的存在,把工作回報等同「多勞多得」的概念,令員工意識不到自己持有僱員的身分,變相沒收追討權力。
研究參考不同國家的做法,瞭解她們如何從法律層面,處理非正規就業的剝削問題。不過,從歐洲的經驗來看,很多國家不會單靠法律來保障非正規僱員,反而會結合就業及福利政策部分,增強非正規僱員的「彈性安全」。所謂彈性安全,就是指僱員除了得到基本就業保障外(如工資、工時、假期薪酬),還會得到較長的任職機會。
研究建議政府應從法律及政策層面入手,例如先從修改《僱傭條例》,然後長遠新增附屬法例,明確保障對象,提高社會大眾對非正規就業的關注,教育非正規僱員認識擁有追討權益的權力。另外,可在新修法例的過程中,新增相關非正規僱員權益的保障,並且研究如何計算及發放有關薪酬及津貼,擬訂支付期限,釐訂懲罰性機制等。此外,法例亦應明確地把兼職工、合約工和假自僱人士納入條例的保障範圍內。而合約工方面,應以公務員隊伍作為示範對象,打擊合約化歪風。
2009年5月
註:詳情請參閱《勞苦工高─「就業優先的經濟發展策略」研究論集:勞工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