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住全球化对经济生产工序,生产结构带来的影响,僱主/ 公司的理财及人力资源管理思维开始改变,更改僱佣模式,改聘大量兼职、临时工和假自僱职位,取代正规僱员的人手;令僱佣关係从长期、清晰、稳定及赋有保障,变成短期、不清晰、不稳定和欠保障的聘用模式。这些改变令员工容易遭受不公平和不合理对待,降低就业稳定性。近年本港兼职及合约工数目持续上升。大部分兼职和合约工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饮食、酒店、社区、社会及个人服务业。
由於僱主和僱员的市场力量往往不平衡,僱主可以操控就业市场的职位供应数目,降低僱员的议价能力,令就业条件欠佳、低技术的劳动人口,被迫从事兼职、临时工和假自僱人士的职位。另外,即使持有较高学歷及专业背景的劳动人口,亦面对非正规就业的问题。文职职位合约化,亦令员工无法享受如正规僱员一样的权益待遇。僱主向员工内化,假自僱模式的存在,把工作回报等同「多劳多得」的概念,令员工意识不到自己持有僱员的身分,变相没收追讨权力。
研究参考不同国家的做法,瞭解她们如何从法律层面,处理非正规就业的剥削问题。不过,从欧洲的经验来看,很多国家不会单靠法律来保障非正规僱员,反而会结合就业及福利政策部分,增强非正规僱员的「弹性安全」。所谓弹性安全,就是指僱员除了得到基本就业保障外(如工资、工时、假期薪酬),还会得到较长的任职机会。
研究建议政府应从法律及政策层面入手,例如先从修改《僱佣条例》,然後长远新增附属法例,明确保障对象,提高社会大众对非正规就业的关注,教育非正规僱员认识拥有追讨权益的权力。另外,可在新修法例的过程中,新增相关非正规僱员权益的保障,并且研究如何计算及发放有关薪酬及津贴,拟订支付期限,釐订惩罚性机制等。此外,法例亦应明确地把兼职工、合约工和假自僱人士纳入条例的保障範围内。而合约工方面,应以公务员队伍作为示範对象,打击合约化歪风。
2009年5月
註:详情请参阅《劳苦工高─「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策略」研究论集:劳工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