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1月29日公佈,《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已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務會、國家醫療保障局局務會審議通過,並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工聯會對此表示歡迎和支持,認為內地港人由明年開始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規定參加內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到養老和醫療保障,是國家在大灣區的惠民便民重要舉措,更有利於促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建設灣區共同家園。
工聯會「大灣區關注組」召集人、全國政協常委、工聯會榮譽會長林淑儀表示,為內地港人爭取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是我們一直向中央政府、廣東省政府及特區政府提出的政策倡議,為此我們曾透過「兩會」提案及社情民意反映,以及多次拜訪兩地政府相關部門,反映港人的需要。如今,中央政府回應了我們的訴求,對內地港人的社保及醫保需要作出了妥善安排,是給予香港港同胞的政策方便和國民待遇,足見中央政府對港人的關顧。
按照《暫行辦法》第六條,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台居民,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在居住地按照有關規定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延長繳費或者補繳,這個政策能令港人享有退休保障,補充了過往政策的缺口。因為過去港人在內地工作不足15年是沒有途徑合規地繳費累足15年的,結果令這些港人既沒有內地退保安排,也沒有香港的退保安排。
對於《暫行辦法》包括容許在內地依法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港澳台居民、居住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台居民、就業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聯會認為這是吸納了我們意見,讓在內地養老、工作、讀書和創業的港人都照顧到,滿足這些人參與基本醫療的需要,有助港人拓展發展空間而沒有相關顧慮。
工聯會「大灣區關注組」將繼續為灣區發展建言獻策,為香港居民的生活和職工的福祉籌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