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1月29日公佈,《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将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工联会对此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内地港人由明年开始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内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到养老和医疗保障,是国家在大湾区的惠民便民重要举措,更有利於促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建设湾区共同家园。
工联会「大湾区关注组」召集人、全国政协常委、工联会荣誉会长林淑仪表示,为内地港人争取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我们一直向中央政府、广东省政府及特区政府提出的政策倡议,为此我们曾透过「两会」提案及社情民意反映,以及多次拜访两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港人的需要。如今,中央政府回应了我们的诉求,对内地港人的社保及医保需要作出了妥善安排,是给予香港港同胞的政策方便和国民待遇,足见中央政府对港人的关顾。
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在居住地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延长缴费或者补缴,这个政策能令港人享有退休保障,补充了过往政策的缺口。因为过去港人在内地工作不足15年是没有途径合规地缴费累足15年的,结果令这些港人既没有内地退保安排,也没有香港的退保安排。
对於《暂行办法》包括容许在内地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就业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联会认为这是吸纳了我们意见,让在内地养老、工作、读书和创业的港人都照顾到,满足这些人参与基本医疗的需要,有助港人拓展发展空间而没有相关顾虑。
工联会「大湾区关注组」将继续为湾区发展建言献策,为香港居民的生活和职工的福祉筹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