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文台已連續發出十多天酷熱天氣警告,不少打工仔女需要忍受如此酷熱天氣下工作,隨時引發中暑危機。在最近2個月,本港出現數宗懷疑因中暑而死亡的個案,其中包括保安、園林樹藝等前線行業。工聯職安健協會、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海港運輸業總工會、香港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服務業總工會及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為此一同召開記者會,促請政府立法保障工人在酷熱天氣警告訊號生效時的工作情況。
工聯職安健協會主席林淑儀表示,從今年6月開始,香港一直持續高溫,天文台發出多次酷熱天氣警告,不少工人要忍受長期在酷熱環境下工作,不時要面對「中暑」危機,但香港對預防中暑的措施只有「建議」用的指引,並非強制執行,對工人保障極為不足。
參考國內廣東省保障工人措施,早於2011年實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立法訂明了炎熱天氣下工友的工作時數和休息安排,措施包括當氣溫達到39度以上,應停止戶外露天工作,以及高溫環境下工作時數限制、換班輪休、縮短連續工作時間等。
法例中列明了僱主在炎熱天氣下對僱員的工作要求,而面對現時香港夏季溫度越來越高的問題,協會建議政府有必要參考內地或其它國家的法例,在酷熱天氣警告生效時,僱主必須安排僱員有適當的休息時間,也要按需要提供給僱員足夠的防暑設備如飲用水、帽、防曬手袖、毛巾等,提高對僱員這類工作環境下的保障。
工聯職安健協會副主席及香港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秘書長葉偉明認為,在酷熱天氣下,僱主亦有責任為一些在高溫下戶外工作,又或是不通風,以及密閉的工作空間作出事前風險評估。例如航機在停泊期間不能開窗及開冷氣,當停泊一段時間後猶如密閉空間,如航機清潔人員等入內工作時,會容易引發不適。而政府除了立法保障酷熱天氣下的工作時間及環境,以及為工作場所進行風險評估外,同時也要立法保障如工友在工作間的飲水時間間隔,以及可在酷熱天氣下提供清涼飲品津貼等,減低意外的發生。
戶外工作有如「搵命搏」
面對長時間的酷熱天氣下工作環境,服務業總工會理事黎家銘表示,現正協助一名修樹工友家屬申索,工會懷疑工友離世前因在高溫戶外下工作中暑,暈倒後送院不治,顯示了長時間高溫工作的嚴重性。他又指出,同是服務業的保安工友,以往亦曾在巡查後樓梯等不通風的地方後,懷疑因為高溫和缺乏「鮮風」而引發不適,最終引發心臟病問題。香港建造業總工會職業安全健康總幹事潘偉傑也提出,現時酷熱天氣警告下,地盤內的樓層,溫度隨時超過40度,而像紮鐵、釘板工人等,更要消耗大量體力,工友在如此高溫下高強度工作,與「搵命搏」無異。現時只有部分地盤老闆,願意安排大型風扇給工友,此舉除了降溫外,還有增加空氣的流通程度。
室內高溫工作環境一直未受關注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理事余國泰指出,在酷熱天氣下,外界普遍認為司機在駕駛時有冷氣而不會受到影響,但「停車熄匙」後在太陽持續暴曬,車內溫度隨時超過40度。而巴士司機的座位背後,設有持續發熱的電路板,同樣會做成高溫的環境。海港運輸業總工會副主席范強也提出,躉船上工作的工友,以往亦曾試過工友因高溫工作下中暑而墜落船倉,以致嚴重受傷情況。另外,現時工人在政府管轄的地方例如碼頭,搭遮陰帳篷需要申請,建議政府應主動因應天氣狀況,提供適當的設備給工人。
近年香港天文台發出酷熱天氣警告時間越來越長,協會建議政府應儘快立法保障酷熱天氣下工友的工作時間及環境,建議如下:
1. 政府應儘快立法,在酷熱天氣警告訊號生效時,為僱員訂立明確的休息時間,而在極度高溫下,僱主更要有停工安排。
2. 在酷熱天氣警告訊號生效時,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充足的防中暑設備,如有遮蓋的簡單設備以供休息,以及飲用水、帽、防曬手袖、毛巾等。
3. 訂立法例,在酷熱天氣警告訊號生效前,僱主必須為戶外工作,又或是室內不通風、近似密閉空間等(例如沒有空調的機倉及船倉)做事前風險評估,避免因酷熱天氣影響僱員健康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