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職安健協會回顧今年發生多宗致命工業意外,所帶來的傷亡數字大幅攀升,對香港職安健的發展無疑是一個重大打擊!直至昨天,本港發生了一百六十多宗嚴重工業意外,其中有四十二名工友不幸在工業意外中死亡今年所發生的每宗工業意外情景,包括3月發生的港珠澳大橋工作平台倒塌二人遇溺、7月發生的紅磡中電地盤坑內爆水渠淹死3名工人等工業意外事件,至今仍然歷歷在目。職安健的情況已經返回廿年前的情況,令人憤怒及震驚。
事實上,根據勞工處統計數字,今年的死亡數字已經遠超近年水平,數字已經直逼2000年時的四十三位工友。回顧今年發生的致命工業意外,有十五名工友(35.7%)死於從事高空工作,不小心由高處墮下,而導致死亡。其中有部份意外來自裝修、維修行業。一直以來,裝修、維修行業是勞工處最難監管的行業之一。另外,有六人(14.3%)因「遭移動中的車輛撞倒」,導致工業意外發生。除了以上致命原因外,今年亦有五人(11.9%)分別因「受困於物件之內與物件之間」、及「遭墮下的物件撞擊」導致意外發生。最重要的是,2017年有多宗非建造業致命意外發生,較去年多出一倍半。
這些驚人數字反映什麼?反映香港的安全管理制度非常落後,有必要檢討及改善。為了避免工業意外再度出現,我們認為,勞工處須痛定思痛,從源頭出發,加強工地突擊巡查,並要求相關政府部如勞工處、屋宇署嚴格執行已訂立的法例,避免無良僱主利用法律漏洞,未有為工友提供安全的職安健環境。以下是我們對政府部門改善職安健情況的建議:
1. 要求法庭秉公辦理每宗致命工業意外杜絕無良僱主僥倖心態
今年因工業意外而導致的死亡人數遠超近十年,歸根究底,就是司法制度對於被定罪的僱主採取「寬大」處理。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條例)指出,僱主有責任提供「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量是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保障工人安全。如果違反條例,導致工業意外發生,任何僱主無合理辯解而故意違反本條的規定,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500,000及監禁六個月。但是,根據審計署在十月公佈有關勞工處的「職業安全及健康」審計報告,每宗致命個案只向僱主罰款平均二萬八千元,與實際的刑罰,大相逕庭。然而,僱主只要在法庭承認疏忽責任,不是「故意」違反條例,法庭鑒於他們已認罪,則罰款了事,不需向他們判監。與此同時,律政署對大部份法庭所判決案件,不作出刑罰上的上訴。因而,相比起過千萬的工程合約,法庭向無良僱主判罰十多萬,根本是九牛一毛,從而令到他們存著僥倖心態,繼續漠視工人安全。雖然勞工處在上星期已經承認有關情況,及會進行改善。但是,我們認為,司法機構應對違反職安健條例的僱主及其相關人士依例判監及加重罰款,罰款金額需遠高於投資職業安全設備總額,以收阻嚇作用。
2. 外牆設計問題須立即解決減少工友和小業主損害
此外,勞工處、屋宇署,以「平衡業界利益」為前題,未將外牆設計問題徹底解決,一直漠視前線工人職業安全。2015年,勞工處一直強調以吊船來代替「飛棚」,進行維修、保養及清潔工作,從而減少意外的風險。但是,今年發生多宗吊船如「流星球」般撞毀大廈外牆玻璃,再次揭示吊船的安全性。加上,有部份小業主在樓宇落成後兩年,進行外牆設備更換、維修工作時,需要支付過萬元的租用吊船費用,這些變相是屋宇署與發展商的「利益輸送」。除吊船問題外,在2003年至今,屋宇署一直放寬審批有問題外牆設計樓宇的圖則,不斷為社會製造大量「炸彈」。大廈落成五至十年後,遇到維修、更換外牆設備時,小業主需要面對有問題外牆設計所帶來的安全風險。我們多次與屋宇署、勞工處官員會面,分別要求屋宇署做好審批樓宇圖則把關工作;及要求勞工處更新現時從事外牆工作有關指引,包括搭棚及使用吊船安全指引。奈何,我們「只聞樓梯響」,沒有見到兩個政府部門有任何實際可行的政策推出。如果政府未能徹底解決外牆問題,將會對職安健發展構成重大危機。
3.安全主任勸喻無實權 難以有效監督地盤安全施工
根據審計署報告指出,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現有六百多人編制,但是,每次勞工處派員到工地進行突擊巡查後所發出有關的檢控報告,整項程序需時三個月,甚至是以年計算,情況非常震驚。若果單單依靠勞工處督察進行巡察及檢控,工地完成了該項工程後,才能夠發出告票,向僱主提出檢查,工程已完成,哪人會負上責任?勞工處為何不考慮提升安全主任的地位,協助勞工處執行工地安全工作。根據現時《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要求,工地有一百名工人或以上工作,須要聘請一名安全主任。這名安全主任必須是接受專業訓練及獲取認可資格。再者,安全主任的職責是協助僱主,制訂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包括為承建商訂立施工安全守則、職安訓練、風險評估、改善建議等。但是,現時安全主任受聘於承建商,並且向僱主直接問責,情況非常尷尬,往往就是「空有一身好武功,但無用武之地」。若果安全主任在地盤趕工的時候,見到分判商有違反職安健行為,他有權勒令分判商即時停工,等到項目有所改善,才可復工。以上情況應該是碩果僅存的。事實上,安全主任受制於僱主,導致工地職安問題健出現「灰色地帶」。我們建議,將安全主任的角色及地位提升,勞工處賦予他們有責任匯報即時工地的安全情況,從而避免意外發生。立法會議員亦在立法會提出私人法案,要求修改相關法例,擴大安全主任的權力,直接問責於勞工處。
最後,每宗工業意外發生的背後,除了對工友做成身心傷害外,亦對他們的家庭造成永不磨滅的陰影。我們希望勞工處不要再用「總勞動人口上升,死亡率上升是可以理解的」藉口,來掩飾今年驚人的傷亡數字,這是為了逃避責任,多次在公開場合提出這種不負責任的荒謬解釋。我們引用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先生名言:「工業意外,一宗都嫌多!」來作總結,香港已經沒有餘地再接受大幅攀升的傷亡數字。
工聯職安健協會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