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經透過四間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向約550萬名在7月17日或之前完成電子登記的合資格市民發放第二期消費券。另約1.7萬名於8月16日至9月15日經政府特別安排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的合資格市民,也獲發第一期消費券。
選擇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的市民,3,000元消費券已直接存入其指定儲值支付工具帳戶。
消委會提醒市民 8個重點
不少商場及商戶都會推出電子消費券相關優惠,吸引消費者,消委會在8月收到259宗涉及消費券的投訴,81宗涉及不同行業銷售問題,最多的是電腦及電器相關,牽涉產品加價、付錢後聲稱缺貨及退款,達30宗;食肆涉及26宗,多與使用消費券須達最低消費額有關。
消委會特別在7月中至8月初進行調查,分析6大類別 (零售、健身/美容、商場、電訊、超市/個人護理店及其他) 商戶的優惠及相關細則,綜合出以下8個在使用電子消費券商戶優惠時8個需要留意的地方。
- 優惠是否「電子消費券」專享或其他支付方法皆可應用
- 宜細心與商戶一般優惠比較,看清優惠是否真有「著數」
- 大額消費宜想清楚,大多不設退貨/退款/冷靜期
- 商戶與不同支付平台合作的優惠不一,宜問清免混淆
- 「細額優惠」和「多重優惠」要睇清消費最低金額、時限、人數上限
- 商場/商戶推廣的消費券 不等於 電子消費券
- 網上或致電查詢時,往往無法提供詳細條款
- 心儀商店是否以登記支付平台收費
請留意消費券金額是不會自動存入登記的八達通中,需要持卡人到指定地點拍卡領取,如未在三個月限期內仍未領取,將會自動失去該期消費券的數額。
為避免失去資格,居於內地的港人在10月31日前,前往工聯會6間內地中心拍卡領取。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繫工聯會各個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查詢。
(資料來源:頭條日報、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