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经透过四间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向约550万名在7月17日或之前完成电子登记的合资格市民发放第二期消费券。另约1.7万名于8月16日至9月15日经政府特別安排以书面表格重新登记的合资格市民,也获发第一期消费券。
选择透过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领取消费券的市民,3,000元消费券已直接存入其指定储值支付工具帐户。
消委会提醒市民 8个重点
不少商场及商户都会推出电子消费券相关优惠,吸引消费者,消委会在8月收到259宗涉及消费券的投诉,81宗涉及不同行业销售问题,最多的是电脑及电器相关,牵涉产品加价、付钱后声称缺货及退款,达30宗;食肆涉及26宗,多与使用消费券须达最低消费额有关。
消委会特別在7月中至8月初进行调查,分析6大类別 (零售、健身/美容、商场、电讯、超市/个人护理店及其他) 商户的优惠及相关细则,综合出以下8个在使用电子消费券商户优惠时8个需要留意的地方。
- 优惠是否「电子消费券」专享或其他支付方法皆可应用
- 宜细心与商户一般优惠比较,看清优惠是否真有「着数」
- 大额消费宜想清楚,大多不设退货/退款/冷静期
- 商户与不同支付平台合作的优惠不一,宜问清免混淆
- 「细额优惠」和「多重优惠」要睇清消费最低金额、时限、人数上限
- 商场/商户推广的消费券 不等于 电子消费券
- 网上或致电查询时,往往无法提供详细条款
- 心仪商店是否以登记支付平台收费
请留意消费券金额是不会自动存入登记的八达通中,需要持卡人到指定地点拍卡领取,如未在三个月限期内仍未领取,将会自动失去该期消费券的数额。
为避免失去资格,居于内地的港人在10月31日前,前往工联会6间内地中心拍卡领取。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繫工联会各个内地谘询服务中心查询。
(资料来源:头条日报、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