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聯同內地諮詢服務中心今日(9月17日)舉行記者會,提醒港人購買內地房產時,應注意的一些置業陷阱,並促請香港政府規管不良銷售手法,保障港人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置業權益。
陸頌雄說,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港人選擇到內地發展,並會在當地置業或投資。但由於不少港人對內地房屋及土地政策不甚了解,加上網上資訊混亂,使到港人只好依賴地產經紀所提供的訊息,而香港對內地不良營銷手法的監管存在漏洞,導致有不少人港人墮入購房陷阱,蒙受金錢損失。
陸頌雄表示,內地土地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用地」,國有土地會根據契約規定發展為居住、工業或商業等用途。居住用地使用期限為70年,屆滿後自動續期;商業用地使用期限僅40年,因尚未有相關規定,所以有機會被收回土地,安置或賠償的安排也很可能不同。而集體用地上的物業沒有正規的房產證明,不能出售亦不受法律保護。
中山工聯諮詢服務中心主任潘志輝表示,工聯會內地中心不時收到港人求助個案,有地產經紀提供虛假土地用途資訊,模糊說明住宅和商業用途的物業;推銷在集體土地上沒有正規房產證明的「小產權房」;甚至利用「售後返租」的銷售手段誘導港人投資,使得港人在購入這些「小產權鋪」後,不能正常交易,亦無法辦理房產證。
工聯會提出五項建議:
- 建議香港政府與大灣區各市政府加快建設互聯互通的公共應用資訊平台,長期保持政策改動的通報和定期更新資訊,便於大眾了解物業、土地及相關政策資訊;
- 是針對長期在內地居住的香港、澳門及台灣民眾,放寬他們在大灣區城市的限購措施,容許港澳台民眾以更低、甚至免除社保年限要求購買一套物業,並可加強限售規定防止炒賣;
- 是加強香港政府駐內地城市的辦事處職能,協助在內地誤墮置業銷售陷阱、求助無門的買家,向市政府相關單位合作追究肇事公司及經紀;
- 是檢討《地產代理條例》,要求在香港銷售境外地產的地產代理公司及從業員都需要領牌;
- 是香港政府應與內地相關部門增加合作與溝通,加強對各種違法協議和銷售行為的規管和聯合執法,並對虛假信息建立通報和澄清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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