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今年初承诺推出失业现金津贴,但近期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以简化申请为由,将发放对象大幅缩窄至曾领取在职家庭津贴或学生资助住户特別津贴的受助人,受助对象亦由失业者转移到低收入住户,工联会权益委员会(权委)认为支援低收入住户当然必须要做,但与失业现金津贴却是两个不同的计划,因此特区政府实在是出尔反尔。权委于今日(3月10日)到政府总部请愿,敦促劳福局切勿「走数」,儘快落实「特首承诺版本」的失业现金津贴,并採纳本会提出的「紧急失业援助金」。
权委联同旅游、饮食及零售等行业约30名代表高喊「百业萧条,打工凄凉」等口号,强烈要求劳福局切实执行行政长官的承诺,推出「行政长官版本的失业人士现金津贴」。
按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1月中旬公布10项民生政策措施时,承诺向失业1个月或以上的失业人士,发放最多3个月的现金津贴,失业现金津贴最快于10月发放。行政长官当时亦表示,针对就业不足人士,同期向曾经领取在职家庭津贴并符合每月总工时要求的人士,推出可申领最多3个月的现金津贴。不过罗致光局长以简化申请为理由,向失业1个月以上、并在今年四月前曾领取在职家庭津贴或学生资助住户特別津贴的低收入住户,发放最多3个月的现金津贴。
由行政长官承诺向失业人士发放失业现金津贴,与罗致光「缩窄」至仅向曾领取在职家庭津贴或学生资助住户特別津贴的低收入住户发放,受助对象亦由失业人士转移至低收入住户,两个版本有很大的出入,亦予人政府敷衍塞责、漠视工友失业苦况的印象,权委促请罗致光儘快作出澄清。
权委亦指出,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持续,失业人数将由现时约12万人(失业率3.4%)增至20万人(失业率达5%),重灾由原先集中旅游、酒店、饮食及零售等行业,扩散至各行各业。儘管政府推出300亿元防疫抗疫基金,但受惠者集中以企业、僱主为主,打工仔女无甚得着,故行政长官承诺的失业现金津贴可说是较有效的援助措施。故权委促请政府「找数」,提出多项建议:
- 儘快实施失业现金津贴计划,并提前于10月前派发失业现金津贴;
- 失业现金津贴计划必须惠及全港有需要的失业人士;
- 失业现金津贴的发放期应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及
- 儘快研究制订工联会提出的「紧急失业援助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