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委抗议资方出尔反尔
政府应以民为本 全力争取修订《雇佣条例》
(2006年5月29日)
工联会权益委员会(权委)今日发表声明,就资方不尊重立法原意、反对修改《雇佣条例》提出强烈抗议。权委亦不满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资方代表出尔反尔,阻碍修例程序,严重扭曲《雇佣条例》的立法原意,剥夺数以十万计雇员享有将佣金计算入假期工资的法定权利。
劳顾会於今天上午召开会议,继续就修改《雇佣条例》进行讨论,明确在条文中列明计算法定福利时必须包括佣金在内。不过由於资方代表一改过去数次会议支持修例的立场,全数6名雇员代表离场以示抗议。
权委发表的声明形容「今天是香港劳工权益争取过程中令人难过的一天」。声明指出《雇佣条例》第二条清楚列明工资定义包括佣金,故即使终审法院今年2月裁决菲力伟美容顾问公司追讨佣金假期工资差额败诉,亦从未否定佣金为工资的一部份,并带出法例未有清楚写明各种工资发放方式下的计算方法,权委认为该个案败诉主要在於技术层面,非立法原则。
在权委和劳工界的争取下,劳工处多次召开劳顾会特别会议,就计算佣金修例进行讨论,资方代表在今年四月的会议上亦曾表明支持修例,并同意以「在有关日期前为期不少於28日及多於31日的一段完整工资期内该雇员平均赚取的工资为基数」来计算各种包括佣金在内的法定福利。但资方出尔反尔,在今天的劳顾会议上推翻原本支持的立场。
事实上,於1994至95年的劳顾会会议上,劳资双方均同意将佣金列为工资的一部份,并交立法会通过,於1997年纳入《雇佣条例》第二条内。可见资方如今的取态完全有违当时的立场,使完善《雇佣条例》的进程蒙上阴影。
权委就资方不尊重立法原意的态度作出强烈抗议,并提出下列要求:
1. 终审裁决影响数以十万计以佣金为主要收入的雇员,亦使劳工处、劳资审裁处等难以处理同类个案,故此身兼劳工处处长的劳顾会主席应主动积极游说资方支持修例;
2. 不少企业正引用终审案例更改雇员工资结构,有机会发展为零底薪、只靠赚佣金的局面,特区行政长官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有需要正视,积极推动修例,才能展现其强政励治的作风;
3. 佣金计算方式可借鉴《雇佣条例》第31G和31V条(计算遣散费与长期服务金)及《雇员补偿条例》第11条(计算收入)的方法。
权委促请特区政府在处理今次修例时应以民为念、以维护法治精神为本,积极参与和推动修例,以免劳工法例发展历程面临灾难性的大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