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必需严格监管 倡深化扣分计划
(2005年3月17日)
近年揭发多宗政府外判服务承办商剥削工人事件,工联会及属会一直要求政府加强对外判服务工人的权益保障。包括引入标准雇佣合约,在合约中列明工人的每月实收工资,规定他们的工作地点及禁止雇主巧立名目徵收各类不必要的费用,并促请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引入扣分制,禁制屡次违规的承办商短期内获批政府外判服务合约等。
经过长时间争取,政府终於踏出一步,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向立法会建议,今年4月实施政府外判服务标准雇佣合约。不过本会认为政府部门有需要提高监察承办商落实标准雇佣合约的透明度,让公众监管,进一步完善扣分制,始能有效防止外判工人被剥削。
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今日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提交意见书,要求立法会支持、并促请政府完善新机制,保障外判工人的最基本权益。
政府就实施外判服务标准雇佣合约主要建议 1. 列明每月工资、工作时数及支付工资方法等; 2. 任何名义的津贴,将会视为所承诺每月工资以外的收入; 3. 工资必须以自动转账方式直接存入雇员的银行户口内; 4. 承办商必须负责一切经营、行政成本及固定资产、器具的损耗,不得以任何名目的费用或按金方式,向员工徵费; 5. 清楚列明员工的工作地点,只能在特殊情况下,临时及有限度地将员工作同区调配; 6. 承办商及员工必须各备存一份签妥的标准雇佣合约副本; 7. 承办商只能修订那些不会终绝或减少合约赋予雇员任何权利、利益或保障的雇佣条款,并必须得到员工书面同意,签署后各方获发修订副本,以作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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