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下称权委)认为政府必须正视公众假与法定假,两种假期制度存在的不公平问题。故权委在12月24日圣诞节前夕,强烈要求政府尽快立法将「公众假」与「法定假」看齐劃一17日。
公众假期始於40年代,法例只要求银行、教育机构、公共机构办事处及政府部门遵守有关假期。而大部份打工仔女,要到60年代因僱佣条例中有薪假日(法定假)的订立,才有相近的福利,惟当年都只有6日法定假。时至2014年的今天,公众假与法定假仍有差距,按公众假期条例有17日公众假,惟僱佣条例中有关法定假则只有12日,两者差距5日。
社会上职位固然有分工,但保障劳工阶层之权益,又岂可因此而有分别呢?但奈何现有的劳工法例,有关公众假与法定假,却长期出现不公平的情况,而此情况更超过半个世纪。因此,权委认为政府有责任,消除不公平制度,将公众假与法定假劃一至17日。
政府近年不断提倡『家庭友善』政策,却一边容许不公平的制度的存在,令不少打工仔女在公众假继续工作,失去与家人共聚的时间,严重影响劳工阶层的家庭和谐及精神健康。权委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先生,在来年将公众假与法定假劃一至17日作为圣诞礼物,送给全港打工仔女,一同渡过17日有薪的法定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