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经僱主同意,怀孕僱员可以弹性地放取产假。例如︰僱员可以选择于预产期前的2-4星期开始放产假。若不获僱主同意,或该僱员沒有提出要求,则产假须在预产期前4星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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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法问与答
产假一定要「前四后六」?
要怎样才可享有产假福利?
女性僱员只要在产假开始前已按连续性合约服务满4星期,便可享有连续10星期的产假。若在产假开始前已做满40星期的僱员,可享有薪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