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目的是禁止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自去年7月生效起,陸續有商戶因觸犯條例而被控,不少前線銷售僱員因此擔心因為「執行公司的銷售手法」而誤墮法網,慘變公司的代罪羔羊。
有鑑於此,工聯會職業訓練及促進就業委員會今日特別舉行「認識《商品說明條例》簡介會」,邀請了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海關首席貿易管制主任林寶全、總貿易管制主任吳永力及貿易管制主任鄭淑燕女士向工會代表詳細講解新條例擴大的定義及將數個銷售行為納入條例管制範圍等,並且解釋對服務業前線員工的影響。
簡介會吸引不少服務業前線員工和僱主參加,與會者都踴躍發問,向講者詢問有關他們行業的一些推銷手法和貨品來源問題,其中有關美容業界的最多。麥美娟議員特別強調,如僱員發現或懷疑有僱主強迫前線銷售員工執行不良的營商手法,應該第一時間向工會或立法會議員尋求幫助,避免無妄觸犯新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