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就業形態下,越來越多人從事平台外送員工作,惟平台公司視「步兵」及車手為自僱人士,不單欠缺基本勞工保障,甚至遇到意外也得不到工傷補償。故此,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下稱:「工聯權委」)今日(11月28日)舉行記者會,促請政府填補漏洞,建議為外送員制訂標準合約,其合約內容須包括工傷保障、報酬相關細節等。同時,成立由政府主導的勞資官三方協商平台,就外送員權益保障的相關事宜進行溝通。
據立法會研究報告顯示,香港目前至少有11.4萬透過數碼平台接單的外送員,即俗稱「步兵」及車手。由於平台公司視他們為自僱人士,這意味建基於僱傭關係的法定權益,如《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等,均不適用平台外送員。近年爆發多宗外送員的糾紛個案,包括食物外賣平台罷工事件、ZEEK平台拖欠過百名員工薪金等。
更甚的是,外送員若遇到意外,難以獲得工傷補償。曾有工友派送外賣時遇上意外造成手部骨折,但平台公司不承認工傷責任,需自行到法院申索。以上都是平台公司欠缺監管,平台工作者欠缺保障所致,新就業形態的勞資矛盾須儘快解決。
工聯權委較早前開展研究,參考中國內地、新加坡及英國處理平台外送者權益保障的經驗,建議融合中國內地及新加坡的方法,訂立集體勞動合同或標準合約,並透過「勞資官」三方協商機制,保障平台外送員的權益福利。
倡訂立外送員標準合約 要求平台公司提供基本保障
工聯權委主任丘燿誠表示,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十八屆執委中首次出現外送員、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工,證明國家在維護基層勞工權益上與時俱進,特區政府作為香港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應急起直追。
尤其在保障平台外送員方面,本年中旬在上海市總工會的推動下,內地「餓了麼」外賣平台公司,簽訂中國首份外賣平台《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對工友最關注的勞動報酬、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問題作出充分回應。
我們建議可參考內地的處理方法,透過訂立標準合約以合約方式制約平台公司與外送員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無論平台外送員與平台公司的僱用關係為何,都可憑藉該合約享受權益。
標準合約必須包括工傷保障 補償額度與《僱員補償條例》看齊
丘燿誠補充,「外送員標準合約」必須提供工傷保障,並列明平台公司須為平台外送員投購價值不少於《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險額度,即按工友的年齡及收入計算賠償,最低亦不少於486,300元。
標準合約的其他條款包括,平台與外賣員的基本信息資料、合約有效期、休息日,亦可按需加入其他福利待遇。
工友代表們指出,平台公司所提供的個人意外保險與勞工保險的賠償額差距甚大,曾聽聞有同事車禍跌斷手僅獲賠約10,000元。另外,車手與平台公司並沒有一個良好的溝通機制,很多時由公司「一言堂」,派送單價的算式又從不公開,又沒有途徑反映意見,收入極不穩定。
建立勞資官三方協商平台 就工作報酬進行協商
服務業總工會自由工作者分會主席王師樂表示,現時外賣平台的競爭激烈,平台公司為求增加利潤,近年不停壓低派送單價。有工友反映有時花1小時送單,如以時薪計算卻只勉強高於最低工資。現時平台工人手過剩,平台公司亦會用「莫須有」罪名停用車手的帳戶,但車手們卻沒有機制上訴及反映意見。
故此,工會建議參考新加坡的方式,成立由政府主導的勞資官三方協商平台,由工會、平台公司及政府代表就行業釐定標準,包括最低單價、職業安全、假期計算,以至工作安排及投訴機制等進行協商。另外,若外送員被拖欠薪金,而平台亦無力支付,建議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承包。
為加強平台外送員保障,解決新就業形態的權益問題,工聯權委建議如下:
1. 制訂外送員標準合約,透過合約制約平台公司,無論外送員與平台公司的僱用關係為何,都可享受合約上列明的權益;
2. 外送員標準合約必須提供工傷保障,其補額須與《僱員補償條例》看齊;
3. 建立勞資官三方協商平台,為行業釐訂標準,加強協作與溝通。
4. 若平台公司無力支付欠薪,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應作最終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