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兩天是一連4天的復活節假期,在這個長週末就突顯出香港長期存在的不公平制度。政府作為最大僱主,帶頭在公務員中製造分化,目前約一萬名政府合約僱員中的兩成只可享全年12天「勞工假」,連同他們,全港現時共約有85萬僱員比享有17天「公衆假」的200多萬僱員少放5天假期。
6天工作長工時,5天假期更重要
根據2011年第2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的一項附加問卷發現,全港共有約85萬名保安、飲食、超市及便利店、以及零售等基層勞工只能夠放12天「勞工假」。約85萬名保安、飲食、超市及便利店、以及零售等基層勞工大都屬於6天工作的長工時工種。根據統計處《2018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2018年本港僱員的每周工作時數中位數為44.3,但保安則為54.9、飲食為54、超市及便利店50.8、零售為48。由此可見,基層勞工平日的長工時職業生活已經大大削弱他們的日常休息及家庭生活質素,如今當絕大部份的上班族能夠利用「銀行假」享受家庭樂之際,少了5天假期的基層勞工卻完全沒有這方面的保障,實在不公。其次,藍領工人的勞動強度絕對比一般文職為之強烈,因此更需要得到充份的假期休息。然而為何直到目前為止,大部份藍領基層勞工仍然不可以享受17天的「銀行假」?因此特區政府實在不應繼續漠視兩個假期制度所造成的職場歧視,從速立法規定全港僱員可以每年同享17天「銀行假」。
但使人更驚訝的是,特區政府竟然帶頭在公務員中製造分化。政府在1999年推出合約僱員制度,目前約一萬名政府合約僱員(全稱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當中約兩成只可享「勞工假」。其中香港郵政合共1780名政府合約僱員,95%只可放「勞工假」。行政長官辦公室也有一半的政府合約僱員只可放「勞工假」。
政府合約僱員 | 只可放「勞工假」的政府合約僱員數目(%) | |
香港郵政 | 1780 | 1698(95%)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6 | 3(50%) |
政府新聞處 | 25 | 12(48%) |
政府物流服務署 | 33 | 11(33%) |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一直批評兩種假期制度對全港僱員極不公平及會造成分化現象。如今特區政府更帶頭剝削政府合約僱員,製造分化,實在可恥。因此,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強烈要求:
- 政府必須做一個良心僱主,即時為到全體政府合約員工提供17天的「銀行假」,及
- 從速劃一兩個假期制度,立法規定全港僱員可以每年同享17天「銀行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