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下稱工聯會權委)與相關工會一直跟進房署外判保安員及清潔工多年,而近年亦與不同年代的工聯會勞工界立法會議員約見不同政府部門,游說他們盡快全面檢討政府的服務外判制度。而根據資料顯示,現時房署約有30,000多名外判合約員工,當中大部份是清潔及保安員。故工聯會權委到房屋委員會向房委會投標小組請願,期盼他們從源頭解決問題,並於標書中列明完約後需給予遣散費予工友,這便解決了工友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被迫簽辭職信的情況。
工聯會權委、工會及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多年來處理數百宗有關外判工友被剝削權益的個案,根據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與香港環保、物流及清潔從業員協會資料顯示,由2015年至2017年合共協助573名護衛或清潔工友,涉及遣散費款項合共五百四十六萬。
接近9成的工友在僱主接獲不續標後,便有管理層派公司預先準備好的表格予工友,並要求他們簽自願離職書。有部份管理層更會出言恐嚇,如果工友不簽離職書,下一間中標公司絕不會聘請他們工作。但由於不少工友學歷水平不高而議價能力較弱,再加上生活迫人,故只可簽下文件,無奈接受僱主剝削現實。
除了遣散費被剝削外,由於工友每隔數年便被迫斷年資一次,故他們有薪年假必定會每三年或六年便會由7日再重新開始計算。另一方面,由於有薪法定假例如年初一、二、三等,領取資格需要工作滿三個月才可領取,故有不少新服務承辦商為節省成本,在新標書開始時頭三個月內,要求工友放取無薪法定假。簡單而言,基層工友在不同方面都受到剝削情況。
因此工聯會權委到房委會請願,期盼房委從招標源頭著手,不讓基層工作被僱主剝削。而工聯會權委相信,房委會絕大部成員是社會上的賢達,故委員會必然不會坐視不理,並願意及早糾正這些不公平的情況,具體情況例如逃避支付遣散費;而在衡量標書時,必須提高對僱員工資水平的要求,例如投標者須按有關行業的工資中位數訂定;而在合約執行期間,當局必須嚴格執行外判服務扣分制度,例如嚴肅處理要求工友簽署自動離職書的承辦商,以嚴懲違反勞工法例的外判服務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