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下稱工聯會權委)與香港環保物流及清潔從業員協會(下稱工會),多年來共同處理多宗清潔工被拖欠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問題,涉及372名工友,申索款項為$9,833,265。工聯會權委及工會發現有關問題不斷重複的原因是因為政府並沒有從根源著手解決標書問題。如果政府在標書中列明,要求承辦商在未能續約的情況下,必須給予工友遣散費,這種沒完沒了的勞資糾紛便可以完全根除。
過往,工聯會權委與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曾多次約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食物及環境衛生署、房屋署及康文署商討有關問題,但政府不論政策局或行政部門都總是互相推諉,沒有正視及處理問題。1月5日工聯會權委代表在與勞工處首席勞工事務主任梁樂文的會面中,要求勞工處盡力協助及處理所有外判工被剝削問題,並轉交信件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醒必須從標書源頭解決外判工被剝削問題。
而有關政策建議主要包括:
一、檢討標準僱傭合約相關事宜,合約內訂明承辦商預留有關遣散費的資金撥備等;規定承辦商外判合約結束時,即等於自動結束僱傭關係,並需支付員工遣散費,以避免勞資糾紛;規定承辦商不可在標準僱傭合約以外,與僱員另簽合約;在轉換合約時,規定薪酬福利部份不低於上一份合約的安排。
二、改善評審計分,建議政府當局必須檢討現時評審機制,譬如參考新加坡政府的採購政策,調高「技術」分數佔比至七三比(即技術佔七成,價格佔三成),尤其與僱員相關權益因素,以加強保障工人權益。要求政府必須盡快檢討並改善外判制,並提出政策倡議,以保障工人有合理薪酬福利待遇。
三、扣分制,建議政府當局考慮是否擴大扣分失責通知書的適用範圍至「勞資糾紛」及涉違反職安健個案,以加強阻嚇性。
四、建議政府當局參考建造業界做法,修訂法例,訂明政府及公營機構須承擔保障外判服務承辦商僱員的權益的最終責任,以加強對外判員工的保障。
綜合而言,只要政府願意從標書根源著手,便可以幫到五萬名政府外判服務合約的員工,真真正正造福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