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實施後的成效,一直備受社會關注。雖然「僱員自選安排」(即強積金半自由行)推出有助改善現行制度,惟強積金兩大漏洞仍然存在,蠶食打工仔女的應有權益。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權委)副主任葉偉明、工聯會立法會勞工界議員鄧家彪及工友召開記者會,他們促請政府改革制度,撤銷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與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對沖的機制,及承擔更多強積金營運及監管責任。
葉偉明表示,老闆常說在商言商,往往以成本作為決策的主要因素。現有法例下容許僱主將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與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對沖,變相讓僱主以低成本解僱工友,此舉實增加工友被解僱或裁員的風險。
阿兒為公司工作接近九年,遭到公司解僱。阿兒雖獲公司以勞工法例計算,補償約13萬元作為長期服務金,但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已佔有12萬元。故最終僱主只須付出1萬元解僱了這位工友。由此可見,成本低往往是公司解僱不合心意員工的誘因,反之如果要僱主真金白銀拿出13萬元,其結果可能有異。
鄧家彪亦表示,有研究指出,香港強積金的平均基金開支比率為1.74%,當中約0.75%用於行政開支,遠高於智利、英國、澳洲及實施類似退休計劃國家的基金收費。另外,全港有近530隻強積金之多,令市場管理效率成疑。基金的收費與回報率並不掛鉤,根據消委會的研究,市場上有159隻基金,在過去五年的平均年度回報錄得負數,英、美國家的退休基金平均回報率均超越香港。
另一事主阿君,強積金近四年亦只賺得1,100元,平均回報率僅是0.58%。從此個案顯示,強積金供款所賺取的累算權益,明顯遠低於通脹率。七除八扣後,事主實際所得的累積結餘是「名賺實蝕」。
鄧家彪表示「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主供款維持不變。對於僱主來說,在挑選的強積金計劃時,傾向聘用其主要往來銀行。至於對強積金的收費如何,都不是僱主的主要考慮,繼而影響僱員的利益。因此,積金局應盡快立例,制訂總收費上限,以守護工友的血汗錢。
葉偉明表示在現有強積金制度下,工友對於強積金累算權益,能否支付工友的退休生活已構成疑問,希望政府盡快堵塞漏洞。
權委提出以下建議:
- 政府應取消強積金與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對沖機制
- 政府應就強積金總收費訂上限,並以實際收費列明,避免收費過高
- 政府應設立公共基金,以改善基金回報
- 要求政府將基金收費與表現掛鉤
- 裁汰及精簡表現不理想、資產額低的基金
- 改革現時積金局的資訊平台,如設立基金資料庫,讓僱員可選擇最適合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