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今年開始實施,但註冊進度未能配合。建造業總工會(工會)要求屋宇署在未來半年加快處理註冊申請,不要檢控正申請註冊的從業員,以免影響工人生計。工會的建議隨後得到屋宇署正面回應。
修訂的《建築物條例》生效後,安裝冷氣機支架、晒衣架、拆除違例構築物等118項小型工程需由已向建築署註冊的承建商進行,工友亦可成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進行第三類工程。不過,註冊進度緩慢。
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表示,至去年12月中,逾10,000名從業員完成課程,約2,000人申請牌照,但只有1,100人取得牌照。他擔心,條例生效後,業內沒有足夠已領牌照的從業員執行工程,造成「有工無人做、有人無工做」。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批評,按照目前註冊進度,市場半年後也只有5,000至6,000個合資格的個人承建商,應付大小工程;因此,屋宇署應暫緩執法,集中人力先處理註冊工作。
周聯僑表示,早前收到投訴,一些專業管理也誤以為,公司室內裝修批盪、油漆等簡單工程同受規管。他建議,屋宇署應加強宣傳,消除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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