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著本周「國際母乳餵哺育周」和「母乳餵哺友善場所」指引已推行兩年,香港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婦女事務委員會早前就『母乳餵哺友善空間意見』進行了一項意見調查,成功收回153份問卷。受訪者當中,80%是女性,20%是男性,當中有61%有母乳餵哺的經驗。
是次調查揭示政府雖積極鼓勵各私營機構實施「母乳餵哺友善工作間」,設置母乳餵哺空間及育嬰設施,但在政府自身場地的母乳餵哺空間卻不足夠,以及指示不清晰、宣傳不足、未完全開放,而導致母乳餵哺空間未能有效地利用。
調查結果發現,有61%受訪者過去六個月曾在公共場所遇見有婦女以哺乳巾作遮掩餵哺母乳,由此可見母乳餵哺空間並「不友善」。同時有95%受訪者表示不知道7個政府主要場地設有母乳餵哺空間,即使最為受訪者知道的是公立醫院、健康院亦只有76%。雖然在部份政府場地有需要授乳可向職員聯絡開啟育嬰室,但有85%受訪者表示不知道有關安排。
調查亦指出,有85%受訪者認為政府屬下場地的母乳餵哺空間不足,對政府場地的母乳餵哺空間安排滿意度更不足10%。超過一半至7成受訪者認為政府場地均未能符合,衛生署提出的四項『母乳餵哺友善空間』指引,具體內容如下:
1.「尊重母親選擇餵哺母乳地點的決定。縱使場所內有哺乳室,也不會限制母親選擇使用與否的自由。」(不符合69%;符合31%)
2.「如有母親希望在較有私隱的地方餵哺母乳,在盡可能的情況下,提供一個合適的位置(例如:遠離主要通道的座位、安靜的角落、哺乳室或就近的公共育嬰設施)。洗手間不適宜餵哺嬰兒,不應建議母親到洗手間餵哺。」(不符合50%;符合50%)
3.「向有需要的母親提供幫助(例如:向其他顧客解釋「母乳餵哺友善場所」政策和餵哺孩子的需要)。(不符合74%;符合26%)
4.「不會打擾正在餵哺母乳的母親、亦不會要求她遮敞身體,或到其他地方餵哺(除非涉及安全,或阻塞出口/通道)。(不符合80%;符合20%/)
因此委員會有以下建議,促請政府加強改善: 短期內需改善:
1. 開放母乳餵哺室給公眾使用
2. 加強推廣政府屬下場地的母乳餵哺室
3. 加強及改善政府屬下場地的母乳餵哺室指示牌
4. 加強職員培訓
5. 以用者角度考慮完善母乳餵哺室配套措施
6. 改善政府網站中顯示母乳餵哺室的位置
長遠方面:
1. 要求政府落實在規劃新建築物時,增加母乳餵哺空間
2. 加強長期持續教育及意識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