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騙取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的酒樓僱主今天被法院定罪,判處3年監禁刑罰。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權委)及飲食業職工總會(工會)到區域法院門外請願,支持及歡迎法院的有關判刑。權委認為,法院將無良僱主判處監禁,能起到阻嚇作用,保障了勞工階層的合理權益。
權委代表指出,政府設立破欠基金目的是當僱主無力支付欠薪時,僱員可以向破欠基金申請墊支補償,讓僱員有多一份保障。惟不少無良僱主刻意拒絕支付欠薪,並將公司改名換姓,從而要求員工自行申請破欠基金。令到破欠基金變成「提款機」,而僱主得以逃避責任。
權委表示,僱員申請破欠基金其實耗時甚長,更有工友以現金支薪,沒有任何合約文件而最終不獲批准補償,隨時血本無歸,慘成受害者。另外破欠基金亦只對申請人作出審查,而有關公司若已被債權人申請強制清盤,基金則不會對公司作任何審查,尤其跨行業的情況更難察覺。
工會代表指出,僱主有恃無恐,主要是過往法庭僅判處罰款了事,毫無阻嚇作用。故此,權委及工會均支持法庭將無良僱主判處監禁,能夠立竿見影;而且法庭必須彰顯正義,有責任保障勞工階層的權益,絕不容忍這等僱主的無良行為。而權委及工會亦促請勞工處加大偵查力度及速度,堵塞漏洞。
飲食業職工總會 電話:2394 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