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工會) 接獲84名保安員求助,指房屋署轄下梨村樹管理公司在合約屆滿前,迫員工簽署自動離職文件,逃避支付員工遣散費責任。工友在工會陪同下,今日到勞工處與僱主開會,追討遣散費,但遭僱主拒絕,工友擬向房屋署交涉,要求將一些刻意逃避僱主責任的管理公司列入黑名單,禁止承包屋村管理服務,保障基層工友權益。
據了解,負責梨木樹村物業管理的公司於9月30日合約屆滿後不獲續約,於是管理公司,迫員工填寫自動離職文件,以逃避遣散補償,更有高層員工涉嫌向員工聲稱,若不簽署自動離職文件,將不會被新管理公司錄用,一眾工友在無可奈何下被迫選擇簽訂不公平之離職文件,損害員工權益。
工會指出,物業管理公司涉嫌要求僱員簽署自願離職事件屢見不鮮,房屋署作為屋村管理的總承辦商,有責任責成外判物業管理公司履行勞工法例賦予僱員的基本勞工保障,對於法例規定員工服務公司滿兩年或以上,因合約結束或公司結業時可獲得的遣散費,不應剝削僱員權益。
由於僱主堅拒支付員工的遣散費,工會及工友就此表達強烈不滿,不排除稍後與房屋署交涉,要求針對一些刻意逃避僱主責任的管理公司列入黑名單中,禁止承包其下屋村管理服務,以保障基層工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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