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工聯會副會長馬光如表示,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健全協商民主機制,「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健全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的機制,加強人民政協反映社情民意、聯繫群眾、服務人民機制建設。完善協商民主體系,豐富協商方式,健全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制度化平台,加強各種協商管道協同配合。健全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完善協商成果採納、落實、回饋機制。」工聯會將助力推動人民政協反映社情民意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