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以「起底」問題日益嚴重為由,擬實施《公司條例》訂明的新查冊安排。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下稱權委)憂慮,新安排下工友及代表工會無法即時取得公司董事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勢窒礙入稟向僱主追討欠薪流程,拖慢工友取得救命錢時間。
權委主任唐賡堯今日(9日)強調,當局制定保障個人私隱措施時,絕不能剝奪工友及工會爭取權益原有權利,促請當局容許涉勞資糾紛的工友及其授權工會,日後可直接查冊取得公司董事完整資料,勿讓「黑暴偷食,工友當災」!
現行制度下,當打工仔女需入稟勞資審裁處透過司法程序向僱主追討欠薪或補償,法庭會要求僱員提交公司註冊資料,可以包括董事住址。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及各工會以往協助工友個案不時遇到欠薪老闆早已「拉閘走佬」,若打工仔女不可查閱董事住址,既可能未能滿足法定要求,甚至要面對僱主不知所踪困局。
唐賡堯形容,取得完整公司董事資料,尤其是董事通常住址對入稟追討欠薪非常重要,他憂慮根據擬實施的新查冊安排,工友須獲法庭頒令才可取得董事住址,將增加原本已被欠薪、希望儘快取回血汗錢工友的成本與壓力,亦會窒礙整個追討欠薪流程。
因此,工聯權委促請當局容許涉及勞資糾紛的工友及其授權工會代表,日後仍可直接查冊取得公司董事等人員的完整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而在新例中可透過申請取得董事完整資料的「指明人士」中,亦必須加入涉勞資糾紛入稟的工友及其授權工會。唐賡堯指,根據《勞資審裁處條例》,工會若獲工友授權目前在勞審處擁有出庭發言權,因此新查冊安排下將工會列為「指明人士」,實合情合理兼有必要。
唐賡堯表示,明白社會對保障私隱及「起底」問題日益嚴重的關注,但當局必須取得平衡,不能剝奪及削弱工友及工會原有的權利,若擔心有人透過查冊違規「起底」,應加強罰則懲處,而非要打工仔代不法之徒找數。唐賡堯呼籲當局草擬有關附屬法例時要與勞工界代表溝通,聆聽打工仔女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