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運輸及房屋局利用「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試圖再次強闖立法會和要求內務委員會通過與交通擠塞相關罪行之定額罰款大幅調高50%的決議,引起前線職業司機的強烈不滿。為此,多名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代表前往立法會舉行請願行動,促請立法會議員體恤職業司機的苦況和否決政府的建議。
工會代表陳兆華指出職業司機,尤其是的士、小巴和貨車司機在過往多年裡都受制於行業的陋習,不但要以租車/買車的方式來自負盈虧地謀生,而且難以得到合理的僱傭關係,使他們難以得到《勞工法例》的保障。不僅如此,在政府交通政策失當、行業營運環境轉差、業界出現惡性競爭等因素的影響下,前線司機也陷入收入不斷減少的困境。在這種情況下,司機在政府大幅調高定額罰款後,一旦遭到執法人員控以相關罪行的話,他們一天至兩天的收入便會化為烏有,結果嚴重影響他們的生計。
另一方面,運輸當局表示,政府調高定額罰款是基於過往20年裡沒有作出調整,因此決定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增幅來調高數額,以維持阻嚇作用。可是,對於職業司機來說,他們過往20年裡的收入也並沒有因為社會經濟的變化而有所增加,甚至部份司機遇到收入減少的問題,故認為政府只是使用冰冷的數據,根本沒有體恤他們的實際處境和一味加重他們的營運負擔。
儘管運輸當局在提交給立法會的討論文件中沒有提及如何處理干犯《道路交通條例》(374章)及其附屬法例所規管的交通罪行的罰款安排,但是很多司機認為,運輸當局在立法會同意政府調高定額罰款的建議後,一定會提高第240章訂明的交通罪行定額罰款。屆時,廣大職業司機便要面對更多和更高的罰款,使他們要面對更為沉重的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司機們都要求運輸當局擱置提高定額罰款的建議。
職業司機對調高定額罰款還有一項不滿的是,在他們的收入水平多年來無法得到改善下,當政府大幅提高定額罰款後,使他們一旦遭到執法人員檢控,往往要比其他社會人士付出更高昂的代價,無形中使他們的收入更形微薄。可是,在日常運作中,司機們往往會看到一些財大氣粗的私家車主為了個人的方便而無懼定額罰款,使不少地區的交通擠塞問題無法得到解決。在這種情況下,司機們往往感到政府提高定額罰款的做法只是殃及池魚,因此產生不滿和抗拒的情緒。
從行業發展的角度來說,由於收入低、負擔重、壓力大和前景差等多項不利因素多年來一直困擾著職業司機,因而難以吸引年青人加入。在這種情況下,倘若運輸當局執意增加各項定額罰款,那麼更會嚇怕年青人,使整個行業的人力資源更形老齡化和無以為繼。從長遠角度來說,這必然無助於提升交通運輸行業的服務質素。
除了上述原因外,陳兆華亦批評運輸當局多年來都著眼於使用處罰司機的手法來解決道路交通方面的問題,而沒有認真地檢視和解決構成道路擠塞的問題。對此,他認為造成交通擠塞的主要原因是運輸當局未能有效地控制私家車的增長速度。事實上,在過去十年間,私家車的數量已經增加大約40%。然而,對於的士和小巴等公共交通工具來說,在政府長期沒有增發牌照之下,其數量一直維持零增長,因此把導致交通擠塞的責任推到職業司機身上是十分不公平的。
另一方面,由於本港現時只有不足40萬個住宅泊車位,根本無法滿足整體接近48萬輛領牌私家車的需要。在一些繁忙的工商業地區,泊車位問題的嚴重性會更加凸顯出來,如中環的雪廠街、畢打街、遮打道和美利道的交通情況等便是一些十分明顯的例子。這不但導致交通擠塞問題無法得到解決,也給職業司機的營運帶來諸多不便。
在日常運作中,職業司機也經常發現道路設計存在著不少問題,使他們很容易會跌入交通陷阱內之內,並遭到執法人員的檢控。舉例來說,當車輛從菲林明道左轉進入灣仔道時,由於道路上由雙線變成單線行車,再加上灣仔道設有一個交通燈號,使司機很容易便會遇到非法進入黃格的問題。對此,雖然工會已經多年向有關政府部門反映意見,但是這個問題一直未能有效地得到解決。
對於上述問題,陳兆華指出,雖然政府在近年加大執法的力度來試圖舒緩交通擠塞的問題,如在2016年進行4次全港性執法行動的「重點交通執法項目」中,總共發出近15萬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將54部車輛拖走;在2017年1月的執法行動中,共發出超過3,900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將28部車輛拖走,但是交通擠塞問題的嚴重性依然如故,因此他要求運輸當局先從源頭上解決道路設計和配套的問題,同時加強道路疏導措施,然後再行探討是否推行增加定額罰款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