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下稱工聯會權委)聲援工聯會立法會陸頌雄議員於立法會提出『儘快全面檢討政府的服務外判制度』的議員議案。
工聯會多年來處理無數有關外判工友被剝削權益的個案,根據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資料顯示,由2012年至2016年合共協助557名護衛或清潔工友,涉及遣散費款項合共七百九十二萬。當中不少工友在轉合約時,被迫簽自願離職書,而不能獲得分毫的遣散費。有些工友因不熟識法例或因怕事的心態,導致不懂得求助或不願求助,以致應得的權益白白被剝削。
除了遣散費被剝削外,由於工友每隔數年便被迫斷年資一次,以致年假數量通常只能累積8至11日,而不可隨年資增加至14日。另一方面,由於有薪法定假領取資格需要工作滿三個月才可領取,故有不少新服務承辦商為節省成本,在新標書開始時頭三個月內,要求工友放取無薪法定假。簡單而言工友是外判最終的受害者。
因此工聯會權委要求政府當局改革外判制度,我們還要求政府審視和改善標準僱傭合約,填補當中的漏洞,杜絕外判服務承辦商剝削僱員權益,例如逃避支付遣散費;而在衡量標書時,必須提高對僱員工資水平的要求,例如投標者須按有關行業的工資中位數訂定;而在合約執行期間,當局必須嚴格執行外判服務扣分制度,例如嚴肅處理要求工友簽署自動離職書的承辦商,以嚴懲違反勞工法例的外判服務公司;我們亦建議當局縮窄整體服務外判的範疇和規模,並改以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工友擔任有長期服務需求的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