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今天與兩間電力公司︰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下稱港燈) 和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下稱中電) 進行週年電費檢討。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 (下稱社委) 今天到中電總部,要求中電就多收市民的燃料帳立即「回水」,並要求政府加強監管兩電。
兩電向全港約300萬名客戶提供電力,其中中電佔八成,港燈佔兩成。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社委副主任陸頌雄認為兩電經常「計錯數」,錯估未來的燃料成本,其中中電累積4年估多超過66億港元 (下同) 燃料費;港燈則累積4年估多超過32億港元燃料費,錯估的金額非常驚人。另外,根據傳媒的估算,兩電於2016年累積的燃料帳盈餘高達33億 (有關兩電錯估的燃料費和累積的燃料帳盈餘,詳見附件),最終電費提升,市民要「捱貴電」。
消委會於2014年12月發表《香港電力市場研究報告》,批評兩電按《管制協議》賺取無風險、資產淨值9.99%的回報率,並可以把燃料價格的升幅、行政成本及對電力需求預計錯誤造成的損失等,全數轉嫁至市民身上,對市民非常不公平。
兩電經常「計錯數」,多收市民燃料費,可是現時竟無機制處理兩電累積的燃料帳盈餘,兩電可以自行安排,換言之,兩電可以在任何時候「回水」,甚至可以選擇不「回水」。離島區議員、社委委員鄧家彪表示,兩電須立即就多收的燃料帳向市民「回水」︰假設中電和港燈全數退回33億,中電的用戶可分得1,375元,即免交4個月電費 (以每月300度,每月電費為332元計算);港燈的用戶可分得5,789元,即免交20個月電費 (以每月300度,每月電費為332元計算)。此外,政府須監管兩電累積的燃料帳盈餘,並訂下封頂機制,當累積的燃料帳盈餘達某一金額時,兩電就必須向市民「回水」。鄧家彪補充,政府目標是於2020年增加天然氣發電的百分比,由於天然氣成本較燃煤高,淨電費的急升是無可避免的,所以政府更加須要設立燃料帳盈餘的封頂機制,從而保障市民。
陸頌雄認為政府有必要就兩電錯估燃料成本而多收市民燃料帳設立懲罰機制,讓電力公司承擔更多因錯誤預測需求而引致的後果。政府亦必須審批兩電每年淨電價(包括基本電費和燃料附加費)的調整,做好把關的工作、監察兩電,不要讓市民「捱貴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