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廣州工聯諮詢服務中心(廣州中心)主辦、康齡長者服務社及廣東正大聯合律師事務所合辦的「房產與繼承」法律講座,今日在廣州市番禺區祈福新邨舉行,近七十位生活在祈福新邨的香港居民出席。據港人反映,他們透過講座重新認識內地房產的繼承問題及有關程序,大大增長知識。
廣州中心近年接獲大量港人對房產方面諮詢,主要涉及房產買賣及繼承等方面的問題,所以才舉辦是次講座,邀請相關律師為港人專題講解有關房產買賣、繼承、贈與、公證等各方面的法律知識。在提問環節,港人踴躍提問,共有二十多位港人就他們切身問題發問,律師也逐一作出詳細解答。
港人較關心問題是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之間的區別問題?律師解釋說,遺囑繼承優先次序是,有遺囑的先按遺囑繼承,無遺囑按法定繼承。根據《繼承法》第十條:法定繼承的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而父母也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廣州中心舉辦此類房產方面的法律講座,目的是讓港人對內地房產知識有更多認識和了解,而港人也希望廣州中心能舉辦更多這類法律諮詢活動,讓更多港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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