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DBC數碼電台(下稱DBC)交還牌照予政府一事,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下稱工聯會權委)對員工被遣散後能否獲得合理的解僱補償表示強烈關注。故工聯會權委今日中午,聯同兩位候任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及何啟明一起到DBC,向員工派發單張及勞工法例小冊子,提醒他們有關勞工法例保障。
雖然勞工處,已經主動向DBC負責人了解有關員工補償情況,惟僱員亦應了解公司發放的補償是否符合勞工法例,以保證自身權益不被損害。故工聯會權委及兩位侯任勞工界議員,向DBC員工派發單張及勞工法例小冊子,以了解自身權益。
最後,工聯會權委再一次敦促,DBC作為一所具有社會企業責任的僱主,應向所有連續性合約僱員及兼職員工,按法例提供足夠的解僱補償。
工聯會權委強烈要求
DBC必須在遣散員工後7日或之前向員工發放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