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即日起,公立醫院提升對探病人士的檢測要求。陪產人士需提供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醫管局建議孕婦懷孕37周起,丈夫定期做核酸檢測。而所有特別探訪人士(包括新冠康復者),則需要提供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另外有關於危急或臨終病人的恩恤探訪,需要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提供24小時內有效的快測陰性結果並需於兩天內交回核酸檢測結果。
由即日起,公立醫院提升對探病人士的檢測要求。陪產人士需提供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醫管局建議孕婦懷孕37周起,丈夫定期做核酸檢測。而所有特別探訪人士(包括新冠康復者),則需要提供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另外有關於危急或臨終病人的恩恤探訪,需要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提供24小時內有效的快測陰性結果並需於兩天內交回核酸檢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