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令巴士車長成為代罪羔羊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工會)聯同數十名巴士車長到警務處遞交請願信,抗議警方近期處理乘客在巴士行車時傷亡個案時,對車長作出嚴厲指控,要求警方檢討和修改現時檢控準則和程序,以免車長可能被屈枉和惹起成巿民誤解的情況。
工會發言人鍾健華表示,對於近期發生多宗巴士乘客在乘車期間傷亡的不幸事件,感到十分難過和婉惜。然而在處理事件過程中,有關警務人員在未經深入調查下,便即時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拘控巴士車長,導致車長無奈地承受巨大的壓力,亦惹起業內車長人心惶惶及躁動。工會及車長最關注巿民在欠缺充份了解的情況下,很容易對事件產生誤解,將所有後果歸咎到車長身上,令問題變得更嚴重,影響更負面。
他又補充,前線警務人員在只掌握初步情況下,便將所有責任推到車長身上,有把遇事車長當作代罪羔羊之嫌,欠缺專業精神。其實現行法例對車長的行為和責任有明確的規定,但有警務人員避而不用,令人質疑檢控時所引用的準則存有錯誤。工會要求警方即時作出檢討,以免事態惡化。
200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