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辦團體對於《明報》和《蘋果日報》於2003年7月3日分別指稱本主辦團體曾拒絕警方七月一日提出借用本團體所租用場地的要求的報道,經詳細了解及查證後,證實該等報道並無根據。為正視聽,特作聲明如下。
由多個民間團體合辦之「慶祝香港回歸祖國六周年足球嘉年華」活動,為紀念香港回歸祖國的系列活動之一。是次嘉年華會籌備多時,內容多樣化,為多個民間團體踴躍參與及擔綱演出,活動的目的在於讓市民大眾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的愉快節日裡,能有健身強體、親子同樂的活動,各適其適。當日活動按原定計劃順利地完成,於下午七時許交回場地,也錄得近六萬人次到場參加。
對於有關報道指稱警方曾於當日下午三時就借用場地向主辦團體提出商討一事,本會經反覆查明,報道並不合乎事實。事實上,警方於當日下午三時及以後時間並無提出有關要求,故不存在本主辦團體拒絕借出所租用場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