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今日(11月28日)駁回律政司反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海外律師的上訴許可申請,裁決令人失望。工聯會認為事件影響深遠,讓海外律師參與中國國安案件審理完全是荒天下之大謬的事,全世界的國安法都不會容許!這也完全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我們支持特區政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海外律師能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國家安全案件。
今日的中國已掃除了舊中國時代的「治外法權」,審理國安法絕不允許半點主權喪失,絕不能容忍絲毫殖民主義殘存!香港國安法是中國的法律,香港必須有效執行,防範國家安全風險,法律的原意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不讓人有機可乘或用各種方式危害國家安全、主權及發展利益。
外國及境外勢力對《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和實施持有敵視態度,多番公然試圖干預《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甚至不排除參與國安法審訊的海外律師會洩露審訊證據以及調查過程的機密内容,此例一開,後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