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欠新意 疑抹黑司機
小巴分會對安全約章有保留
(2005年3月31日)
運輸署與部分小巴業團體公佈及簽署「公共小型巴士司機安全約章」,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公共小巴分會(小巴分會)批評約章內容片面及有誤導之嫌,質疑約章的成效。
小巴分會回應剛公佈的安全約章時,提出以下重點:
1. 不能全面反映職業司機意見:約章草擬時沒有諮詢工會和前線司機,根本不能全面反映職業司機的真正意見;
2. 司機需承擔意外全責:要提高小巴安全素質,實有賴政府、僱主及司機的共同合作,但約章竟將所有責任一面倒傾斜到司機身上,對司機不公平;
3. 內容了無新意:約章提出的建議,絕大部份均屬現職司機的日常工作,質疑約章發揮的作用有限;
4. 抹黑小巴司機不安全:約章標榜「安全」,令人誤以為公共小巴司機不注重安全,令市民對小巴司機產生負面印象,小巴司機亦因而對約章產生抗拒感;
5. 效用成疑:制定機構沒有清楚說明約章之目的及預期達到的效果,亦沒有列明各方的權利與義務,更沒有設立有效檢討機制,質疑約章的成效。
6. 未充份考慮意外成因:涉及小巴意外成因眾多,除司機工作強度高、時間長、壓力大外,本港道路配套不足、路面情況變化急速和道路陷阱多也是關鍵因素,但約章並沒有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