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前言
粵港澳大灣區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以下稱珠三角九市),總面積5.6萬平方公里,2017年末總人口約7000萬人,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既是新時代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嘗試,也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充分發揮粵港澳綜合優勢,深化內地與港澳合作,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撐引領作用,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增進香港、澳門同胞福祉,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讓港澳同胞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用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編制本規劃。
本規劃是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檔。規劃近期至2022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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