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會聯合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工聯婦委)一直關注「婦女就業需要及權益」的議題。多年來積極透過不同渠道,促請政府全面落實男士有薪侍產假政策。工聯婦委主任梁頌恩、服務業總工會副主席禤慧嫻、香港I.T.人協會主席彭兆威、空運貨站職工會副主席葉以勒等出席立法會《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發表對修訂條例的意見。對於條例草案終於提交立法會進行二讀,工聯婦委表示歡迎。不過,我們認為政府建議侍產假只有最多3天及五分之四的薪酬,實在非常不足。現時公務員享有5天全薪侍產假,與政府建議的修例內容有頗大落差。對於有關政策未能一視同仁,工聯婦委感到十分遺憾。
工聯婦委認為,3天的侍產假及五分之四的薪酬只是一個開始及法定的最低要求。我們要求政府須在侍產假實施一年後,依照實際情況進行檢討,逐步提升侍產假的日數及薪酬與公務員一致(即5天全薪侍產假),以滿足需要照顧初生子女及伴侶的實際需要。
除了侍產假外,工聯婦委認為本港現時的《僱傭條例》內容遠遠落後於鄰近國家/地區。條例對於家庭友善政策推動不足,亦沒有充分保障女性僱員權益。適逢母親節前夕,我們同時發起請願行動,要求政府借此修訂《僱僱條例》的契機,重新檢視現時脫節的條例內容,提升對女性僱員及其家庭的保障,改善僱員的生活質素,有助提升工作效率及釋放勞動力,有關建議包括:
- 修訂現行《僱傭條例》,產假薪酬增加至「全薪」;
- 按國際勞工組織《生育保障公約》建議,延長法定產假周數與國際接軌;
- 設立「產後工作保障期」至產假後6個月,以確保產後僱員不會被無理解僱,以便調節身體、心理及家庭環境的變化;
- 修訂有關產前檢查規定,產檢「到診紙」亦可申請有薪假;
- 儘快訂立標準工時,推行彈性及符合行業實況的工時及補償機制,讓僱員的工作及生活可以雙平衡;
- 做好最低工資每年檢討工作及加快標準工時立法程序,並針對《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俗稱「4.18」的漏洞進行修訂,保障女性僱員免受零散工作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