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會聯合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工聯會婦委)一直關注婦女就業需要及權益的議題。多年來積極透過不同的渠道,促請政府加強對婦女權益的保障。工聯會婦委主任梁頌恩、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工聯會婦委副主任余莉華,聯同多名工聯會婦委委員代表,於母親節前5月3日約見勞工處助理處長(勞資關係)陸慧玲,遞交市民簽名,強烈要求政府修訂現行落後的《僱傭條例》,防止女性僱員因懷孕而受到剝削及歧視。
工聯會婦委主任梁頌恩稱今次行動口號是「產假五分四 點都唔忿氣」,因政府公務員是有全薪產假,但工聯會婦委由1990年已經開始向政府爭取「全薪產假」,直至今天仍然向政府爭取「全薪產假」。現在女性公務員有61,046人,香港政府是全港最大的僱主,可以給予僱員全薪產假及全薪侍產假,做到家庭友善政策僱主,但政府完全不積極推廣「全薪產假」。真的「唔忿氣」!梁頌恩主任建議應即時進行公眾諮詢收集意見,盡快立案研究和立法,給予各位偉大的母親一個肯定其對社會的貢獻!
梁頌恩主任亦強調,婦女懷孕是天職,亦是社會的職能。對於政府積極鼓勵市民生育,以改善人口老化及出生率偏低的情況,但相應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嚴重不足。工聯會婦委在2015年12月至今年5月,展開了爭取「全薪產假」簽名行動,在街頭及網上收集了市民簽名約近6,000個,足以反映市民對爭取「全薪產假」的訴求刻不容緩!故政府要鼓勵市民生育,應需要積極推動家庭友善政策,除落實全薪產假外,亦需要增設立「產後工作保障期」至產假後6個月,以確保產後復工僱員不會被無理解僱。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根據國際勞工組織最新的調查報告,在香港鄰近國家(包括中國、印度、印尼、韓國、巴基斯坦、新加坡和越南)均實行全薪產假。而根據香港《僱傭條例》第6章「生育保障」的內容,現在女性僱員的產假薪酬只有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條例》落後剝削了女性僱員的權益,政府必需對市民的訴求作出回應。
麥美娟亦指出,就政府統計處最新的統計報告,女性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為$13,000,如落實全薪產假後,機構需要多支20%薪酬,即$2,600;十個星期 20%薪酬,即$6,500。而根據食物及衞生局最新的醫療衞生統計數據,香港的總和生育率(每名15至49歲的女性平均生產的嬰兒數目)為1.23,即一般香港女性只生產1至2名小孩。如一名女士生產2名小孩期間均於同一間公司工作,即該公司只需多支$13,000。同時,亦代表該女士是一名忠誠的僱員,多支付的產假是對她的獎勵和支持。麥美娟表示有決心及誠意,她會聯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和陳婉嫻協助工聯會婦委把有關議題帶入立法會反映和安排討論「全薪產假」等議題的時間表!另外,政府亦需做好政策配套,保障女性僱員權益!
工聯會婦委強烈要求政府落實以下政策:
1. 修訂現行《僱傭條例》,產假薪酬增加至「全薪」;
2. 按國際勞工組織《生育保障公約》建議,延長法定產假周數至14周;
3. 設立「產後工作保障期」至產假後6個月,以確保產後復工僱員不會被無理解僱;
4. 修訂有關產前檢查規定,產檢「到診紙」亦可申請有薪假;
5. 落實男士有薪侍產假一年一檢。